他的原创歌曲交给一个名人去唱,本意上他让人家宣传。可是看到人家参加商演赚得盆满钵满。于是临时起意状告大衣哥侵权。从法律上来说,他也许会得到许多不明真相的网友的同情。他也许会得到大衣哥的赔偿,即使官司赢不了,顺带着也陪着大衣哥登一回热搜,他也不算吃亏。
其实呢,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情理兼顾,在咱们这个社会是很难的事情。大衣哥照顾了老朋友,古传明借着大衣哥让自己的作品广为人知。这本来是互惠双赢的事情。可是因为没有法律条文,没有立合同。因为也许是老乡,还可能是朋友,怕提到钱见外,当时都是口头协议。现在各说各有理,终致于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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