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很多书,从小学三年级开始一有空就往书店里面跑,那应该算是窃读,没有钱买书却每天都去,和很多孩子一样蹲坐在地上如饥似渴地看着书,到了后来斥巨资到县城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卡,由此开始了我的大量阅读阶段。
我看的书很杂很多,最开始入门的是儿童启蒙文学,后来慢慢开始看中国名著、世界名著,像《简爱》、《老人与海》、《城南旧事》、《史记》、《狼王梦》这些,四五年级基本都看了不下三遍。再后来,开始看一些快文学,漫画小说也看,偶尔还作一两首诗在校报上发表,渐渐地也找到了一些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作者。其中最喜欢的是村上春树和东野圭吾。
可是,即使知道自己看过了很多书,过了十多年很多书却只记得大概的情节,有的情节都记不得了,甚至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是不是看过这本书,只有看到一个熟悉的情节才会猛然想起,哦,我看过这本书。
那我看过的书都去哪里了呢?读书是否有意义呢?
回答当然是肯定的。读书有用,有很大的用。很长一段时间我在思考着这个问题,后来才发现自己完全是杞人忧天。
看过的书即使会忘,也在某一段时间潜移默化的滋润过我们的心灵,很多时候,看书多的人和看书少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因为一个人所散发出来的人格魅力和气质真的截然不同。
即使一个人的性格可以有千千万万种,可是认真看起书来的样子其实都是一种,认真且安静,是一道最美的风景线。
我不怕我看过的书会忘记因为它们都在我的心里,存在过,也值得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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