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大路》是《诗经·国风·郑风》中的第七首诗,又是一首弃妇诗,且是最卑微的弃妇,读来令人心塞,一点不美好,所以,我不想再编故事。
原文:
遵大路兮,掺(shǎn)执子之袪(qū)兮,无我恶兮,不寁(zǎn)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魗(chǒu)兮,不寁好也!
注释:
遵:沿着。
掺(shǎn):拉住,抓住。
袪(qū):衣袖,袖口。
无我恶(wù):即无恶我,指不要厌恶我,。
寁(zǎn):去。即丢弃、忘记的意思。
故:故人,旧情。
无我魗(chǒu):不要以我为丑。魗,同“丑”。
翻译成白话文:
沿着大路跟你走,双手拽住你衣袖。千万不要嫌弃我,别忘故情把我丢。
沿着大路跟你走,紧紧握住你的手。千万别嫌我貌丑,别忘相好把我丢。
这首诗的画面令人压抑和窒息。
一位女子沿着大路,踉跄着追一位男子,追上后,紧紧拉着男子的衣袖苦苦哀求,卑微地挽留,哭哭啼啼地,乞求男子不要抛弃她,不要嫌她丑,不要忘记他们曾经的美好感情,求他和自己重归于好。
读此诗,总让我想起三十多年前见到的一幅画面。
当时,我刚上班不久,没恋爱更没结婚,下晚自习回家的路上,看到我高中女同学小美正撵着男同学小秋,上演着“遵大路”。
正恋爱中的小美和小秋,不知道之间发生了什么,小美伤心地哭着、撵着、求着、纠缠着,不许小秋走。而小秋,仿佛烦又恼,骂骂咧咧,不管不顾大步朝前走。小美拽着小秋的衣服不松手,气得小秋对她拳打脚踢,走一步踹一骨碌,她爬起来还拽,他再踹……就这样一个打一个拽,一个怒一个求,一个骂一个哭。
在后面观看的我非常气愤,愤的不是打者,是被打者,觉得小美应该转身离去,再不回头。那小美,是我高中女同学里最漂亮的,出去上个厕所回来,文具盒里就会装进一沓求爱信,高傲的小美根本不用正眼瞧那些男生,那是何等的不可一世。如果她用鼻子冲谁哼一声,能激动得那小子心慌气短流鼻血。
可是,毕业后,不知怎么搞的,小美却和我们班的学渣第一矮丑矬谈起了恋爱,和他谈不该享受女王的待遇吗,怎么反而被他践踏,她反而低到了尘埃里。
年轻的我思虑再三,没有上前制止,主要是担心小美不买账,或面子挂不住,于是,将自己隐藏在暗处,看着他们打着哭着骂着求着走向了远方。
后来,小美和小秋结婚了;半年后,他俩又离婚了。再后来,他再婚了,她再也没婚,但一直给人当小三儿。
如今,她人老珠黄,但很有钱,一个人过着日子,和我一个小区,很少下楼,离群索居状,我们偶尔碰面也只是点头之交。
所以,《诗经》中的这首《遵大路》很难让我编个美妙故事,那怕是凄美的爱情故事也难以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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