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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枢九针12原第一太素21卷九针要道 诸原所生诗释

灵枢九针12原第一太素21卷九针要道 诸原所生诗释

作者: 琴诗书画 | 来源:发表于2019-02-03 12:20 被阅读10次

    灵枢九针12原第一太素21卷九针要道- 诸原所生诗释

    题文诗:

    粗工守形,上工守神,邪盛不补,邪去不泻.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邪胜虚之.

    徐而疾实,疾而徐虚.言实与虚,若有若无;

    察后与先,若存若亡;为虚与实,若得若失.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

    凡泻之道,内针必持,出针必放,摇大其穴,

    邪气得泄;凡补之道,按而引针,是谓内温,

    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以心持针,若行若按,

    如蚊虻止,如留如还,去如弦绝,外闭其门.

    气之在脉,风热在上,浊气在中,寒湿在下,

    夺阴者死,夺阳者狂.刺而气至,乃去其针,

    若风吹云.刺诸热者,如手探汤;刺寒清者,

    深刺留针,如影随形.针者真也,针法有情,

    情到针到,至针至道,至道至真,针到情到.

    正文: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给而属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药,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荣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异其章,别其表里,为之终始。令各有形,先立针经。愿闻其情。

    岐伯答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终于九焉。请言其道!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门。未赭(视)其疾,恶知其原?刺之微在速迟。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空中之机,清静而微。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道,扣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闇乎,妙哉,工独有之。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问。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言实与虚,若有若无。察后与先。若存若亡。为虚与实,若得若失。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泻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也。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还,去如弦绝,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

      持针之道,坚者为宝。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血脉者,刺之无殆。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卫。神属勿去,知病存亡。血脉者在俞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镵针,长一寸六分;二曰员针,长一寸六分;三曰提针,长三寸半;四曰锋针,长一寸六分;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六曰员利针,长一寸六分;七曰毫针,长三寸六分;八曰长针,长七寸;九曰大针,长四寸。镵针者,头大末锐,去泻阳气;员针者,针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者,以泻分气;提针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锋针者,刃三隅以发痼疾,铍针者,末如剑锋,以取大脓;员利针者,大如厘,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毫针者,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大针者,尖如梃,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毕矣。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气出,针中脉则浊气出,针太深则邪气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甚病。病益甚,取五脉者死,取三脉者恇;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

      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岐伯曰:五脏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俞也。

      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所言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观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气至而去之。

      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针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

      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益甚而恇,致气则生为痈疡。

      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五脏有疾也,应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阳中之少阴,肺也,其原出于太渊,太渊二。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阴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太冲,太冲二。阴中之至阴,脾也,其原出于太白,太白二。阴中之太阴,肾也,其原出于太溪,太溪二。膏之原,出于鸠尾,鸠尾一。肓之原,出于脖胦,脖胦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

      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

      禀今夫五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闭也。刺虽久犹可拔也,污虽久犹可雪也,结虽久犹可解也,闭虽久犹可决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针者,取其疾也,犹拔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闭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

      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也。

    太素卷第二十一 九针之一

    编者按:卷第二十一萧本全卷佚。今依仁和寺本、盛文堂本补入,并以今本《灵枢》、

    《素问》校勘,附校语于“编者按”之后。

    九针要道

    编者按:自篇首至末,见《灵枢·九针十二原第一》。

    黄帝问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终,属有疾病。余欲勿令 被毒药,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营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 五方疗病,各不同术,今圣人量其所宜,杂令行之,取十全,故次言之。子者,圣人 爱百姓,犹赤子也。中有邪伤,属诸疾病,不终天年。有疗之者,行于毒药,或以砭石伤

    肤,毒药损中,可九种微针通经调气,以传后代也。 编者按:“问”字后,《灵枢》有“于” 字;“终”作“给”;“勿令”作“勿使”。

    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

    法令即针经法也。

    易用难忘,

    毒药砭石,粗术之法,难用易忘;九种针要道,易用难忘也。

    为之经纪。

    可为微针之经纪也。

    异其篇章,

    可为微针篇目章句也。 编者按:“篇”字《灵枢》“无”。

    别其表里,

    取其腑输为表,脏输为里。

    为之终始。

    微针之数,始之于一,终之九也。

    令各有形,先立《针经》。愿闻其情。

    为前五法,必须各立形状,立前五形之本,须作仿经法,故请先立《针经》,欲闻叙 针之情也。

    岐伯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而终于九。请言其道。

    次之者,推九针之序,纲纪之次也。 编者按:《灵枢》“曰”前有“答”字;“一” 后无“而”字;

    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也。粗守形,工守神。神乎神,客在门,未视其疾,恶知其源? 刺之微,在速迟,粗守关,工守机,机之动,不离空,空中之机,清静以微。其来不可迎, 其往不可追。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者,抧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 闇乎,眇哉,工独有之。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问。迎而夺之,恶得无 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

    但九针要道,下□解中,自当其释也。 编者按:《灵枢》“难入”后无“也”字;前 二“工”字均作“上”;“未视其疾”作“未睹其疾”;“其源”作“其原”;“不离空”作“不

    离其空”;“清静以微”,“以”作“而”;“不可迎”作“不可逢”;“道者”前有“之”字;

    “不知机者”作“不知机道”;“抧”作“叩”;“迎而夺之”作“逆而夺之”。注“但”字, 盛文堂本作“伹”;“下”字后所缺一字,仁和寺本残缺左半部,右半似“成”,盛文堂本作 “成”,恐误;“释”字,仁和寺本残不可辨,今据盛文堂本作“释”,待考。

    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逆顺察之于阴阳,迎夺施之于补泻。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大要曰:徐而疾则实, 疾而徐则虚。言实与虚,若有若无,察后与先,若亡若存。为虚与实,若得若失。

    言以意调于补泻,则针道可穷矣也。 编者按:若亡若存《灵枢》作若存若亡。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

    五方别疗,莫先于针;所以补泻以针为之也。

    泻曰必持而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出针,疾气得泄,

    凡泻之道,内针必持,出针必放之,摇大其穴,排阳邪而出针疾,病之气得泄,谓之 泻也。 编者按:“而内之”,《灵枢》无“而”字;“出针”作“得针”。注“摇大其穴”, “大”字原抄误作“火”,今据文义改

    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

    以手按其所针引之后暖气内聚,以心持针,不令营血得散;外闭其门,令卫气不得泄 出,谓之补也。 编者按:《灵枢》“出”后有“也”字。

    补曰随,随之意,若忘之,

    随气呼吸而微动针之也。 编者按:前“随”字后,《灵枢》有“之”字;“忘”作“妄”。

    若行若悔,如蚊虻上,

    欲去欲作,为行悔也。针在皮肤之中,去来微动,如彼蚊虻止,又皮肤微觉有之也。 编者按:“悔”《灵枢》作“按”;“上”作“止”,据杨注亦应作“止”。

    如留如还,

    针在皮肤之中,若似留停,人[云:疑为又之误]如还去,此皆言其候气者也。

    去如绝弦,

    得气已去,即止补泄,其补泄已,即疾出针。如绝弦者,言其速也。 编者按:“绝 弦”《灵枢》作“弦绝”。注“即止补泄”,“止”、“泄”二字仁和寺本残,考其剩形,似此 二字;盛文堂本作“即此补阴”,疑误。“其补泄已”,仁和寺本“泄”作“世”,当为“泄” 字传写之误,今据文义改正;盛文堂本作“□补得之也”,疑误。

    令左属右,其气故止,

    左手按穴,右手行针,内气已补,右手出针,左手闭门,使气相续不灭也。属,续也。

    外门已闭,中气乃实,

    痏孔为外门也,补已不泄,故内气得实也。

    必无留血,急取诛之。

    补者,,留其气也,不可留于客邪血也。邪血留者,可刺去之,故曰急诛之也。

    持针之道,坚者为实。

    持针不坚,则气散不从针。 编者按:“实”《灵枢》作“宝”。

    正指直刺,针无左右,

    刺者欲中其病,若针入左右不当于穴,其病不愈也。 编者按:“针无”《灵枢》作“无 针”。

    神在秋毫,

    秋毫,谓秋时兔新生毫毛,其端锐微也。谓怡神在针端调气,故曰神在秋毫也。 编 者按:经文、注文中四“毫”字,原本均作“豪”,为通假字,今径改。

    属意病者。

    念其针下病无邪也。 编者按:注“无邪也”三字,仁和寺本残缺不可辨,今据盛文 堂本补。

    审视血脉,刺之无殆。

    审视十二经脉及诸络虚实,刺之无殆也。殆,危也。 编者按:“脉”字后《灵枢》 有“者”字。

    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衡。神属勿去,知病存亡。

    以所言方刺之时,先观气色者也。悬阳,鼻也,悬于衡下也。鼻为明堂,五脏六腑气 色皆见明堂及与眉上两衡之中,故将针者,先观气色,知死生之候,然后刺也。 编者按: “两衡”《灵枢》作“两卫”。

    血所在输,横居,视之独满,切之独坚。

    血脉,络脉也。有脉横居输穴之中,视之满实,切之独坚者,是横居络脉也。 编者 按:“所”《灵枢》作“脉者”二字,据杨注,“所”当为“脉”字之误;“输”《灵枢》作“腧”; “独满”作“独澄”。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气出,针中脉则浊气 出,针太深则邪气反沉,病益甚。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舍,针各 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无实实,无虚虚,无损不之而益有余,是谓重病,病 益甚。取五脉者死,取三脉者恇;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

    恇,区方反,怯也,气少故怯。针害者,前所禁甚也。 编者按:“针太深”《灵枢》 作“针大深”;前“病益甚”作“病益”;“所舍”作“所宜”;“针各有所宜”,《灵枢》无此 五字;“无实实,无虚虚”作“无实无虚”;“无损不之”,“之”字显为“足”字传写之误,

    《灵枢》作“损不足”,无“无”字。“重病”《灵枢》作“甚病”。

    刺之而气不至,无问甚数;刺之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任 其所为。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候,若风之吹云,照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针入不得其气,无由补泻,故转针以待气,不问其数也。得气行补泻已,即便出针, 其病愈速,故譬恶风吹云,见苍天也。 编者按:“甚数”《灵枢》作“其数”,据杨注亦当 作“其数”;“气至”前《灵枢》有“而”字;“任其所为”作“各任其所”;“刺之要”前有 “为”字;“效之候”作“效之信”;“照乎”作“明乎”。

    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岐伯曰:五脏五输,五五二十五输;六腑六输,六 六三十六输。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输, 所行为经,所入为合也。

    二十七气所行,皆有五输。 编者按:“所入为合也”《灵枢》作“所以为合”。“输” 作“腧”。注“二十七气所行,皆有五输”,《灵枢》为经文,“皆有五输”作“皆在五腧也”。

    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所言节者,神 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壹其形,听其动静,知 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推之而御持之,气至而去。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

    可以治病。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针者又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则必其死,其死也静, 治之者,辄反其气,取掖与膺;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又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 则必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

    言刺必须诊也。 编者按:“右推之而御持之”,《灵枢》作“右持而御之”;“气至而 去”,“去”后有“之”字;“治病”作“治也”;二“又实”,《灵枢》均作“反实”;“则必 其死”作“必死”二字;“也躁”作“其死也躁”。

    刺之害中不去,则精泄;不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益甚而恇,致气则生为痈疡。

    不中病,中精,故精泄。不中病,病虽暂去,更致弗气为痈疡也。精泄病甚,故恇也。 编者按:“不去”前,《灵枢》有“而”字;“不中而去”作“害中而去”。

               太素21卷  诸原所生

    编者按:此篇见《灵枢·九针十二原第一》。

    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

    《八十一难》五脏皆以第三输为原,各二,以为十原也。又取手少阴经第三输二,为 十二原;六腑皆以井、荥、输、经四穴之后别立一原,六腑各二,为十二原。然则,五脏 六腑合有二十四原。原者,脐下肾间动气,人之生命也,十二经之根本也,故名为原。三 焦行原气,经营五脏六腑,故三焦者,原气之别使也,行气。故五脏第一输,故 第三输 名原,六腑以第四穴为原。夫原气者,三焦之尊号,故三焦行原气,止第四穴输名为原也。 今五脏六腑有十二原者,言五脏六腑各有十二原也,合而言之,亦有二十四原。文言六腑 有十二原者,后人妄加“二”字耳。 编者按:“《八十一难》”,仁和寺本脱“一”字,今 据盛文堂本补。注“六脏皆以井”,“以”字盛文堂本误作“收”,今取仁和寺本。“文言六 腑有十二原者,后人妄加‘二’字耳”一句费解,疑有误,待考。

    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常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 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者也。

    四关,四肢也。此中唯言五脏有十二原,生病所由,不言六腑十二原也。五脏在内, 原在于外,故五脏有腑,皆从外入,所以五脏皆禀十二原也。以其三百六十五节交会穴中, 谷之气味皆在中会也。 编者按:“者”字,《灵枢》无。

    五脏有疾也,应出于十二原,而原各有所出,

    原之脉气,皆出其第三输。 编者按:“而原”《灵枢》作“二原”。

    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

    明知十二原所出之处,又知内应五脏,则妙达五脏所生之害也。

    阳中之少阴,肺也,其原出于大渊,大渊二。

    日夕少阴,故曰阳中少阴也。

    阳中之大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

    日中大阳,故曰阳中大阳也。 编者按:“大阳”《灵枢》作“太阳”。

    阳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大冲,大冲二。

    日出初阳,故曰阳中之少阳也。 编者按:“阳中”《灵枢》作“阴中”。

    阴中之大阴,肾也,其原出于大溪,大溪二。

    夜半重阴,故曰太阴也。 编者按:“大溪”《灵枢》作“太溪”。此四句,《灵枢》在 下条“阴中之至阴”之后。

    阴中之至阴,脾也,其原出于大白,大白二。

    上为四脏阴之至极,故曰至阴也。 编者按:“大白”《灵枢》作“太白”。

    膏之原,出于鸠尾,鸠尾一。

    膈气在于鸠尾之下,故鸠尾为原也。 编者按:“膏”字,盛文堂本误作“鬲”,今从 仁和寺本,《灵枢》亦作“膏”。

    肓之原,出于脖胦,脖胦一。

    肓,谓下肓,在脐一寸。脖,补忽反。胦,于桑反,谓胦脐也。

    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胀取三阳,飡泄取三阴。

    胀取六腑,三阳原也;泄取五脏,三阴原也。 编者按:“飡”,《灵枢》作“飧”。

    今夫五脏之有疾也,譬犹刺,

    客邪入身,其犹刺也。 编者按:《灵枢》“刺”后有“也”字。

    犹汗也,

    五志藏神,其犹汗也。 编者按:“汗”,《灵枢》作“污”,据以下经文“犹可雪也”, 当作“污”。

    犹结也,

    阴阳积聚,其犹结也。

    犹闭也。

    血气不流,其犹闭也。

    刺虽久,犹可拔也;汗虽久,犹可雪也;结虽久,犹可解也;闭虽久,犹可决也。或 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针者,其取疾也,犹拔刺也,犹雪汗也,犹解结也, 犹决闭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者,未得其术也。

    三阳不通,其犹闭也。不得其术者,言上工所疗皆愈也。 编者按:二“汗”字,《灵 枢》均作“污”;“言不可”作“言不可治”。

    ①  “第一输,故”四字,疑为衍文。

    刺热者,如手探汤;

    刺热者,决泻热气,不久停针,徐引针使病气疾出,故如手探汤,言其疾也。 编者 按:《灵枢》“刺”后有“诸”字;“如”后有“以”字。

    刺寒凊者,如人不欲行。

    刺寒者久留于针,使温气集补,故如人行迟若不行,待气故也。 编者按:“凊”《灵 枢》作“清”。

    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

    诸肠以为阴,阳有疾也。 编者按:“复始”下《灵枢》有“也”字。注“肠”字, 疑为“阳”字之误。

    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

    所病在头等为高,根原在脾足太阴内者,故取太阴第三输阴陵泉也;所病在头为高, 其原在胆足少阳外,故取足少阳第三输阳陵泉也。 编者按:《灵枢》“阳之陵泉”后有“也”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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