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铲车先支付了5万,剩下30万分期付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彭怀文
有人咨询:
说实话,这个提问是一个不完整的提问,笔者补充如下:
甲公司通过谈判与乙公司签订分期付款购进合同:铲车含税总价35万元,现款支付5万元,剩下30万元分6期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乙公司收到货款后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资料: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购进铲车做固定资产使用,铲车现售价格为30万元(含税)。
解析:
分为两种情况:
一、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因此,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不需要考虑外购付款是否包含融资成分。
1、购进
借:固定资产 30.97万元(35/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58万元(5*13%/1.13)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45万元(30*13%/1.13)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长期应付款 30万元
2、分期支付
借:长期应付款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3、同时根据增值税专票税额确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58万元
贷: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0.58万元
二、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1、购进
借:固定资产 26.55万元(3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57万元(5*13%/1.13)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45万元(30*13%/1.13)
未确认融资费用 4.42万元((35-30)/1.13)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长期应付款 30万元
2、分期付款期间按照实际利率确认融资费用
由于要计算分期付款期间的实际利率,以及分期付款期间确认的融资费用,建议在Excel表格中利用函数公式计算。
比如第一期:
借:财务费用 1.21万元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21万元
以后各期分录一致,只是更换数字。
3、分期支付
借:长期应付款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4、同时根据增值税专票税额确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57万元(5*13%/1.13)
贷: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0.57万元(5*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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