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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的“偶像元年”

2018,中国的“偶像元年”

作者: 醒之空 | 来源:发表于2018-11-19 14:32 被阅读160次
    2018,中国的“偶像元年”

    文| 醒之空

    图|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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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除了娱乐圈不太平,舆论圈也不太平。像是在《开学第一课》上献唱的四位男明星就引起了半个中国关于“娘炮”文化的激烈之争。

    原本单就这件事而言并不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但关注自媒体的人应该明白,这一次大规模的“娘炮”争论,在《开学第一课》之前就有酝酿了。

    争论的最开始是出自公众号“墙艺术”8月中旬的一篇文章:可怕的现实:中国男人越来越娘了(目前原文已删);再到8月20日公众号“风说贴”的文章:把这些娘炮们当成四害除了吧,一度将“娘炮”问题推至风口浪尖。而《开学第一课》是一个集中的爆发点。

    这场风波我称之为舆论暴力,剑头直指当代备受关注的偶像明星。都说2018年是偶像元年,随着两大热门节目“偶像练习生”和“创造101”的播出,偶像团体终于进入了我国民众的视野。

    2018,中国的“偶像元年”
    2018,中国的“偶像元年”

    杨超越之争背后的偶像文化体制

    在我之前一篇专门写杨超越的文章提到,她着实是个神奇的菇凉,一度霸占了微博热搜、朋友圈和表情包,像我一样不关注综艺节目的人都会被动地关注她。群众以黑她的方式向她“致敬”,痛批她没有能力还能以第三名身份高位出道。

    2018,中国的“偶像元年” 然而杨超越为什么能出道?

    《创造101》 的赛制规则已经很清楚了,谁的人气高,谁就能出道,一切都由观众票数决定。

    腾讯的这套综艺说白了就是纯商业性质,流量=钱,话题度=关注度。办这个节目就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提升观众审美品味。

    因此实力在这里,若能转化为流量,就有用,不能转化为流量,就没用。

    这是区别于艺术范畴的另一个领域,叫做偶像文化。

    如果说一些歌唱家、演艺家、各种各样的“家”等等的公众人物,属于艺术类范畴,那么流量明星、选秀明星等等更多是属于“偶像”范畴。这两者之间虽共同参与市场竞争,但业务范围却是不同的方面。前者负责艺术,后者则是跨越艺术直接服务于人,相互区别,泾渭分明。

    偶像存在的唯一标准,就是被人喜欢。无论通过什么途径,唱歌跳舞厉害也行,长得好看也行,人设性格讨喜会撒娇卖萌也可以,总之能吸引到人为他们买单就行。

    日韩的偶像文化产业

    日韩两国的偶像产业发展得比我国要早,已形成相对成熟的体制。

    娱乐公司对偶像的行为准则通常有严格的规定,比如在合同期间范围内不允许恋爱。直接明了,偶像的职责就是贩卖幻想,给予少男少女精神上的抚慰,一旦偶像恋爱了,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日本著名的偶像团体AKB48就有过一起严重的契约事故。2013年1月团内成员峯岸南违规与男星约会,被媒体曝光后主动剃头向公众谢罪。

    2018,中国的“偶像元年” 日韩的娱乐体制十分注重契约精神,违反了规定,轻则要支付巨额违约金,重则被开除,无法继续在行业立足,并且会受到社会的谴责。

    只不过中国民众尚未习惯这种看似反人性的产业链,因此对它颇有微词。

    对去年10月鹿晗高调公布恋情的行为,实际上多数国人站在了他那一侧,痛斥鹿饭们的脑残,强调明星也有恋爱的人身自由。然而,鹿晗在韩国作为偶像的身份出道,回国后实际上延续了“流量明星”、“偶像”这一定位,除非他致力于往专业演员方向转型,不然还是要稍微对粉丝有些责任感,不应该大张旗鼓地伤粉丝的心,这是职业道德要求。

    必然崛起的偶像产业

    人类自古就有偶像崇拜的心理,对象从风雨雷电,到鬼神,再到伟人,甚至是身边的平凡人。在偶像崇拜的过程中,人可以获得心理上的慰藉,这是一种很强的驱动力。

    粉丝的执着程度就足以证明一切。

    不管古典主义者再怎么感慨偶像产业脱离文艺的“虚无”,教育主义者再怎么批判其对社会风气的败坏,都不能改变这个领域在未来的市场势必占有一席之地。

    这是一个时代的变迁,是社会分工的表现。古时人类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就是一部人类社会分工史。

    未来社会必然是高度分工的社会,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恰好在衣食无忧的年代,拥有足够的面包的人们会追求玫瑰,偶像随即响应需求,应运而生。

    所以我会说,杨超越的出现是娱乐文化变迁与群众接受能力不同步的矛盾的集中爆发,她与名字相得益彰,正是一个时代性的象征。

    我们不妨学会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个年轻的产业,对偶像产业的主体——为数众多的粉丝们友善以对。不要一味地用“脑残粉”形容十几岁的初中女生,人非圣贤,就算是身为成年人的我们,过去也曾有过疯狂的时刻。

    文艺与商业的博弈与共存

    编导芦苇曾这样形容当代国人的审美:“喂什么,吃什么”,民众普遍“美育”不足,所以往往易受潮流的影响。我不赞同某一种类型被用来批量复制销售,过于捧阴柔美也好,过于捧硬汉美也罢,这种规模式的产业链本质就是降低民众对于多元审美的感知力。

    理想条件下打造艺人的态度,应该像塑造璞玉,首先得发掘他们各自的特点,将小有姿色的人打造成发光体。这时风格或是潮流就不重要了,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对应喜欢的就是最好的。

    但这终究是理想状态,从商业化角度说,批量生产明显更易于管理。

    目前阶段,人对钱的追求远高于对文艺的追求,消费者往往算不过偶像产业的幕后经营者,算不过强大的商业团体。

    商业性的娱乐侵占文艺的市场,这种现象遍布全球各地。我对我们中国的娱乐存有的担心在于,我们逐渐流失了我们独有的风格。提起欧美范、韩系风亦或日式风,我们的脑海中会闪现强烈的画面感。但现代中国风,却是空空如也。

    我们的文化风骨,全靠着璀璨瑰丽的古典文化。但是难道当代人,就没能有自信和魄力,去创造一个不输祖先的现代中国文化吗?

    发展商业固然好,但是商业的冲击使得文艺大面积崩线,实在不是太好的事情。而在这一点上日本平衡得就比较好,商业繁荣的同时,艺术市场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我没有希望偶像这个职业一定要朝专业的演艺方向发展,也没有寄期待于某个偶像会转型为艺术家,偶像专注于做一辈子的偶像,恪守偶想的职责,给一部分人带来快乐,也不错。

    我只希望社会能多分给艺术一些目光,沉下心来,去发现、去品茗、去陷入,不让未来的艺术家失去创造的动力。

    偶像产业不是失败的文化,让艺术人才因为冰冷的现实原因,放弃理想,迎合市场,去走上违背初心的商业之路,才是失败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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