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触“简书”,文笔简陋,以至于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最近总在想,作为一位初入职场的实习生,我有什么?我的成长之路又应该是怎样的脉络?
思来想去,“我有什么?”得来的结果是一无所有,曾经我想过“我们还有激情啊”,但于激情,不限于我们实习生,执业律师们也有,最近我却领略到了不同!
实习生——我有什么?
怀着对律师职业的喜爱,我进入了精心挑选的律师事务所,跟随自己志趣相投的“师傅”,三个月的实习期里,我接触到了许多以前在课堂上接触不到的实务工作,开始学习将辩证法运用到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这是职业要求,也是工作态度。三个月后的我开始思索着自己有什么?思来想去,我也只能说,我没有什么?
社会小白
相比在校社团活动、社会兼职,真正的社会生活充满了功利社彩,在偌大的城市里很难找到可以谈心、轻酌、合作的伙伴或是朋友。对于一个刚从学校毕业,工作城市相对陌生的职场菜鸟来说,孤独或许是在成长过程中相伴最久的“朋友”。
社交圈的狭小并不足以让我感到一头雾水,更让我焦虑是与社会生活相关的社会经验,校园教育交给我更多的是理论性的“民事权利”、“罪”与“非罪”,校园兼职也顶多给我展现了社会生活的方式或是节奏,而发票的开具、餐桌礼仪等却是置身社会才能学到的东西,每当遇到此类事件,又无人求助时,不免略感无奈。
我有什么?我是社会小白!
知识遗忘
以前总以为自己懂得很多,对于社会热点案件总是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当进入工作岗位后才发现实务工作与理论探讨的巨大差距。
律师的观点论述更多的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引用、解读及对证据的综合性应用,校园内的“指点江山”多是理论阐述,不注重规范性文件的引用与解读。因此,当我在处理具体案件,在师傅面前侃侃而谈,师傅问我依据时,我的哑语警示着我规范性文件知识的缺失,我的入门道路还长。
除此之外,理论的知识的遗忘也是我现在面临的一大问题,例如民事诉讼的个别期限、刑事诉讼的个别期限与强制措施,对于做律师,我还需要复习、学习
我有什么?我的知识在遗忘!
案源&机会
尚在实习期,现在提到案源似乎为时过早,但当我看到其他同事跟着师傅做自己的案子时不免心中有点儿失落,因为我没有案源,没有可以依靠的“实习初期予以照顾的亲戚朋友”。每当我提到这儿,我的师姐总会安慰我,为我描绘我未来的蓝图,劝我稍安勿躁。
或许看来我是有点儿急于求成,但并非如此,仅是我对律师职业的热爱,因为没有经济基础,怎能立足不被淘汰。
我有什么?……
实习生——我(们)没有什么?
X(年轻律师(刚执业)):新来了一个小q,除了司法考试外,还过了英语专业八级。
Y(实习律师(刚毕业)):不错嘛,可以做涉外业务。
X:涉外业务?国内的都没有做好,还想做涉外?
……
……
Q(实习律师(刚毕业)):听过注会不错,想花点时间考着试试。
Z(实习律师(曾在某机关工作多年)):你好狂!
Q:我知道很难,但人不能没追求,不能说有追求的人即是“狂妄之徒”!是吧?
Z:有道理。
……
以上对话来自于几位小伙伴,听来心中有些许不悦,或许这至多是同事间的饭后侃谈。
而后在撰写此文时,我发现,我们实习生并非一无所有,我们还有自我发展的激情,激情当中没有的是X、Z的轻藐、无助、不自信,多的是一丝纯粹,对机会及自我发展的渴望。
实习生,我有什么?
以上文字来源于“律鸟微信公众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