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上头发来的通知,让我上报今年六月以来开展廉政监督的次数以及完成廉政工作的成效。
说起来实在有些惭愧,作为廉政监督员之一的我,说句实话,确实没有起到廉政承诺书上要求的监督作用。
其实,我也对此有过反思,组织的想法确实是好的,但真的要实施起来却也并没有那么容易。
一方面,大众根深蒂固的旧有的思想意识形态,和对这些意识形态糟粕的容忍、默许和麻木。另一方面,监督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虽然监督并一定是针对官员的,但这些监督对象,再怎么也是手里有些实权的。监督到最后,结果可能就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还有可能会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这样的监督,最后往往是流于形式。一边是肆无忌惮,一边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眼不见为净。
当然,以上这样的思想非常消极,其本身就是一种糟粕。而腐败之所以能常腐不败,就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温床。
不过,既然有了这样的监督机制,总会有震慑作用的。何况群众的眼睛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雪亮着呢,悬在那了。
所以,作为廉政监督员之一的我,是不是该有作为时当有作为?毕竟,背后靠着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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