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习惯把自己的婚姻置之于一个大家庭之外,总以为婚姻就是夫妻俩个人更多也就包括了孩子在内。大概是一直没有和公公婆婆一起生活的原因吧。
这次的丽水之行,让我认识了我内心里不愿接受的事实,因为赖先生的七大姑八大姨之多,因为自己的生活和他们没有什么交集,所以我很不耐烦我们要为此做出的付出,尤其是突然间意识到公公婆婆已经老了,他们又没有收入,到了需要我们赡养的年纪,潜意识里我还是不太愿意去想这个问题,但这是到了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我承认要我做的心甘情愿还需要多一点的时间。
这几天也梳理了一下自己的内心,自己不够善良,不够有爱心,所以才会有一些多余的想法。
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我要活出基督徒该有的样子,圣经里说的十大训戒第一条就是要孝敬父母,连这都做不到,我算什么基督徒呢?况且我现在要做的只是在经济上的给予,而且他们是那么善良忠厚的人。
什么叫爱,去爱你的敌人,宽恕伤害你的人,那才是有爱的人。可他们是我的家人,是我孩子的爷爷奶奶,是应该爱的家人。
打算等房子盖好后摆个酒席,酒席费用我们来出,份子钱收来全给婆婆,好让她能安心点。
其实花钱就能解决的问题还不是问题,如果有一天,他们老的不会自理,那才是真正的考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