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张起云是我在实习时认识的,他住我隔壁,二十来岁,中等身高,戴大黑框眼镜,知识分子。据说在银行上班,每天都要穿西装。有几次见到他在客厅里对着镜子打领带,足足打了十分钟。他们公司的上班时间是八点半,我有七点起床喝杯水的习惯,总能见到他离开的身影。
天气好的时候,他会在家里做饭。从菜品和色泽上看得出来,不是很熟练。一盘菜,一碗汤,一个人,怡然自得。有几次他叫我一起吃,我担心自己胃口太大把他煮的吃光了,便自行点了外卖。他做完饭,公共区域的厨房就会变得焕然一新,我去冰箱拿饮料时,还时不时能闻到香气。最开始我还以为是隔壁两个女生的成果,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她们从不自己做饭。
02
住在这种房子里有个坏处,上午是见不到太阳的。当阳光穿过密密麻麻的树叶照到房间里时,通常都是中午了,如果养花,这种位置很容易枯死。
我通常需要加班,晚上10点多才到家。好几次在小区门口,遇到张起云正满身大汗地跑步回来,随手还提着一袋新买的水果。我们聊着天进了各自的门,在开门的时候,我注意到他手腕上戴着一根罕见的红绳。红绳很熟悉,像中学时深藏于心底的执念,很刺眼。我笑着问到。
“女朋友送的?”
“前任送的。”
“很别致,有机会一起喝酒吧。”
我淡淡的回应了一句,就进门了。我无意窥探他的隐私,让他的伤口暴露在表面。伤口经不起撕裂,我能预感到这个话题打开会有多大的信息量。
后来几周我经常注意到张起云手上的红绳,他总是戴在右手。
03
一个月以后,张起云送了我几盆花,他说自己要搬家了。这些东西养了挺久的,舍不得扔,让我帮他接着照顾下去。我问他搬去哪儿,他说,想去一个没有回忆的地方。
这种地方在现实里很多,但是在内心里很少。我说,酒我们还喝吗?他说,已经想开了。在这里等了半年,每天提前去上班,就是想多看她一眼,想让她知道自己改变了很多。当我把她所有不喜欢的习惯都改过来以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勇气再说出爱她了。我爱你,这三字,很拗口。我留在这里的这段时间,无非是让自己解脱。我做到了,现在想重新开始。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手上的红绳已经摘掉了。我说,我会尽力照顾好这些花的。你到了那边也可以再买几盆新的,绿萝长得快,生命力强,不像栀子花。
04
三天后,我收到一份快递。
张起云死了,我不曾想,没有回忆的地方是天堂。
红绳静静地躺在快递里,我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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