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无聊的时候偶尔喜欢把过往的事情和某些人拿出来念想念想。于是乎,不必至于多年后将之忘于胸怀,在与之交往时还能信守拈来,也还能侃侃而谈。不知这样的举动算不算得是无出息的举动。
细想来,时至今日,大概也整有二十载的记忆。说来也是也是有些懊悔,没有用日志将其记载,也没有留下任何实物留作纪念。就连第一封情书也不知藏哪了,大概是藏在那一间住了将近六年的矮小的,只能遮挡太阳,不能挡风雨的小房子里。没有任何残片留作线索,也只是凭借特细腻的画面故作挽留罢了。假如说她还在,也就只能拜托时间帮我把她珍藏吧,如果她不在,那我就把那段时间珍藏了。
不知不觉中,已经将这事情作了记忆的初始,也难怪,这是大概就不会忘却的了。谁都一样。在此以前的更多事情,也不愿将其硬生生地塞到脑海中去乱搅一通,不是普通孩子都偿到的滋味,轻轻添一口都苦到落泪。因此,不提也罢。不提也罢。
在此之后的事情,浮出脑海的也就零星的那些画面,如街上的纸屑,时间久了,总会被风吹散,留下的只有石渣般坚硬的,风吹不动,雨打不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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