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 Andrew Barrowman
《如何阅读一本小说》第十七章 《不可能吗?弃儿和玛奇,上校和小巫师》
我们为什么要读小说?因为小说可以 把我们带向神奇的地方,经历不同寻常的事情,遇见各种有趣的人物。小说可以让我们暂时离开无聊,和其中的人物一起度过一些美好的,或是紧张的时光。
在1966,1969和1970,这三年中,当小说界被不断抨击时,出现了三本伟大的著作。福尔斯的《巫术师》(1966),和《法国中尉的女人》(1969)和来自拉丁美洲的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它们共同的特点包括惊人的事件,少见的娴熟文体,深刻的历史洞察,以及充满着异国情调。六、七十年代的美国是嬉皮士的天下,反正统文化闹得厉害,人们迷乱在文化的颠覆,股市狂热和崩溃的极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人们需要在精神上来点儿震撼心灵的书籍,小说又一次满足了这样的要求。为什么这三本小说在那个时代那么流行,几乎人手一册,有文化上的因素,也有社会的因素。
充满着神奇经历的小说,总是受读者欢迎的。给了读者尝试各种冒险的机会,却又无需经历生命危险,这种安全的刺激,是令人着迷的。当我们跟着哈利·波特在魔幻世界里穿来穿去,他和可怕的巨蛇对话的时候,绝不希望自己就是那个站在巨蛇面前的人,至少我是,因为我怕蛇怕得要命。但是我们喜欢那种刺激感,那种面临深渊,却被玻璃挡住的情形。
“在阅读中,我们既能被熟悉的事物吸引,也能被陌生的东西俘获。” 这是一再重申的阅读小说的魅力。这是在遵循“我们和他们的法则”,因为读者可以自由地选择他们认同或厌恶的角色,然后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决定取舍。
就如同这个星期一的早上,周末总是短暂的。上班路上,无论是开车,还是公共交通,都是嘈杂的开始。此时,如果手中有一本小说,让自己暂时离开这个扰人的早晨,和里面的人物待在一个阳光明媚,充满咖啡芳香的厅堂里,触膝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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