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面憋屈,百般不是滋味。
公司创业的第二年,还没有开始盈利的时候,碰到了官司。
原因是因为某品牌的国内代理,因为价格太高,虽然对此品牌青睐有加不止一次的伸出橄榄枝,希望合作。但是因为门槛太高,谈了多次就只能望而兴叹。好吧,就计划等到有足够的市场和实力的时候再来,这之前就从小渠道的小批量慢慢来,并且花时间和精力和财力去拓展销售,因为评估这是个好苗子。
在3个月后不负汗水有了成绩,达到标准可以合作的时候,刚签完合同,第一批货还没有走完的时候,竟然收到代理品牌委托咨询公司发的律师函,并出具了鉴定报告,认定我们之前出售的是仿品。但是根据公司合伙人多年的行业经验,还不至于辨别不出伪品,也不可能出售仿品的砸了建立的口碑,这等于砸了刚成立的公司。
鉴于已经跟品牌代理合作,我们第一时间赶到积极处理,但是看到他们鉴定的样品时,惊呆了
1、虽然产品跟我们的出售一样,但是根本不是从我们公司出售的,因为没有我们的标记,
2、他们购买的产品10件一箱鉴定报告也是10件一箱。但是鉴定的样品是一箱11件多了一件,而这件是伪品,并且这件的批号和其他剩余的10件批号不同,所有出货同批次不可能出现2个批号的。
这使我们多年做外贸转做 内销,第一次碰到这样事情。天真的认为跟品牌方谈就能解决问题,因为鉴定报告是品牌方出的,鉴定的产品明显不是我们出的,这么明显的错误。回去跟律师交代了下疑惑,请律师去求证下环节是否错了,是否对我们误会了。然后静静轻松的等待他们撤销。
一周后收的消息是,要巨额赔偿通告,原因侵权。
律师回复是代理品牌方确认我们出售的是伪品,他们不管规格是否对,是否有我们的标识,这么明显的错误他们拒不承认。并且对之前出货给我们的拒出具出货单。致使后面的货物无法入账。
可实在想不通他们的动机,大家做生意不都是为了双赢吗?如果他们的行为是为了维护市场,可以理解,但是已经证明了纯属误会,为什么不能解除?只是为了巨额的赔偿?
咨询过律师,解决的方法只有两个:要么等他们诉讼要么和解降低赔偿金额。
诉讼,对于新成立的公司来说,并不愿意把精力花在这个地方。
赔偿,投进去推广的钱都还没赚到呢,还要赔偿。太多不甘。
那去公安立案敲诈,律师说公安根本不会给这样的案子立案。因为他们既然要做你,已经把所有的证据链做好了。
然后跟对方律师谈和解的事儿:
我:真的很憋屈啊,
她:撇开我的身份来说,你说人活着谁不憋屈?更何况你在商场混?
我:明显就是操作诬陷我们,你们不用去调查求证的吗?
她:我们证据都是齐全的,按照证据来办事,没有求证的必要。
我:我推广的钱的零头都还没赚到,还要赔偿这么多?
她:花了钱买的教训让你以后赚更多,能花钱解决的事情就最简单的,何苦为这事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呢?
我突然无语,眼睛潮潮的。
律师不是为了维护正义存在的吗?大部分是为了金主存在的。
人越长大越要得到更多,就会被摧毁更多心里的预设,慢慢一遍遍的推倒重建,重新认识社会、人性、规则。为了接着生存下去,适应规则和已经在肩上的责任,变成另外一个人。
只是最后还会记得为什么要开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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