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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

作者: 轩窗翰墨 | 来源:发表于2022-10-21 19:01 被阅读0次

    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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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道”总是无所作为,但是又没有东西不是出于它的作为。候王如果能持守它,万物将会自行化生。万物化生而有人想要有所作为时,我就用无名的真朴状态来安定他。无名的真朴状态,也就是要使人不起欲望。不起欲望而趋于静止,天下将会自己稳定。

    解读

    “无为而无不为”是对道的作用的标准描述。在第五章中有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是不存在任何分别心的,具一切平等,无有高下的属性。

    道是无为的,因为它不存在任何目的要完成,也没有任何潜能要实现;道又是无不为的,因为任何事物或状态,如果违背道的规律,就无法存在。

    老子的朴治主义思想,也是老子思想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命题。老子认为最完美的治世之法是“无为”,即顺着道的法则自然而为。能顺道而行,就会自然走上正轨。

    无为就是静、朴、无欲。老子倡导,治国者如果能够遵循道的法则去处理政事,就不会危害百姓,而百姓所滋生的贪欲会更少一点。因为妄心愈少,心态才能愈恬淡,这样他们就会过上自然、顺遂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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