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圆桌派,马爷提到了一个观点,私约应该取代公约,现在社会还是讲人情的社会,如果处处讲公约,讲合同,一方面办事效率低下,另一方面私约基于道德底线,更能被人遵守。
这个观点还是比较片面,如果是以前的熟人社会,私约确实能比公约更能发挥作用,一方面是高效率,另一方面也是当时的生活圈子小,周围都是认识你的人,一旦违背私约,也很难在圈子里面立足,所以道德更能起到制约的作用。
而如今的社会是陌生人的社会,他们是无法依靠私约来建立合作,因为彼此不认识,也不清楚对方的道德人品,要建立合作,就得通过长期的观察才能建立合作。而公约就能很好的起到违背约束的作用,也能更快的建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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