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新联会会员管理,提高新联会整体素质,更好的服务会员,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会员必须严格执行章程所有规章和制度,不履行章程义务者,经会员部、政治部教育,限期整改,若不接受整改或屡教不改者,劝其退会,且交回会员证。
二,会议与活动制度
1.会员必须参加新联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各种学习以及各种户外活动。
2.理事必须参加每次理事会和相关活动。
3.全员全年各种会议,活动参加率须达70%,若未达到者,劝其理会。
4.请假制度,特殊情况需向秘书处请假,但不算参与,若不假不到则双倍计入全年缺勤率。
三、会员缴纳
会员须在会费缴纳通知之日起,30日上缴,逾期未缴者,则视为自动退会,并且交回会员证。
四、 会员激励
新年会根据会员全年表现进行积分,凡平时积极参会,表现优异,热心公益,助人为乐,乐于奉献者。视其情况积分作为年终评表,评优表彰,或向政协人大等推荐依据。
五、未尽事宜参照章程。
眉山市东坡区新联会
2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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