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荔
朴树在《活着》中唱道:“我们都是很柔软的动物,活在壳里发誓抵抗,最后不过丢盔卸甲慢慢地顺从。”多年前,也同样是朴树,这个翻山越岭的追风少年,有着桀骜不驯的鹰一般的眼神,在《旅程》中唱着:“我们路过高山,我们路过湖泊,我们路过森林,路过沙漠,路过人们的城堡和花园。”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路过幸福,也路过痛苦,路过生命中漫无止境的寒冷和孤独,就这样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了吗?难道所有的年少心气被岁月的砂砾打磨后,最后都是“我曾经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绝望着渴望着哭着笑着平凡着”吗?
有些性格,是基因决定的,是战士,就去攻城略地;是归田园者,就耕耘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刺破手指,好好看看流出的欲望的血有多浓,是否热得滚烫?命运框定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世界有太多难以回避的枷锁,纷纭世间,有观世音也有牛魔王,观音不一定在观音的山上,罂粟也不一定在罂粟的田里。生活的本质,无所谓好与坏,但求直面真实。其实,从根本上说每个人都曾经有理想,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只不过,时间渐渐把它压抑在最细小的血管末梢,干涸、腐烂。
人活到一定年纪,都会慢慢回归平静和主流。因为那是遵循了某种常识,这是经验主义在DNA中刻下的最省力和舒服的生活方式。但是,没经历过叛逆和独立思考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沸腾的青春里总应该曾经沸腾过。为了生存,我们早早成人,离开家乡,来到大城市寻找梦想。为了梦想,我们把命运比作淤血,把挫折当成病,却仍保有不可言说的骄傲。然后,“徘徊着的,在路上的,你要走吗?易碎的,骄傲着,那也曾是我的模样。”你说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时间无言,如此这般,但你不过是用平凡战胜所有的伤,你只是安于平凡,并没有麻木服帖,只是认清了自己,不过是漫长而优雅的宇宙里的,瞬生瞬灭的野草野花。只是从风暴的险境中逃脱,把一只冻僵的手,放到一件平凡事物的表面,轻轻地抚摸它,内心生出由衷的平和。
极端不难,有血勇之气就够了,寻常不容易。要把握住寻常的每一天,不倦怠。在大时代的缝隙里生存,一直坚持,不管时代,不问恩怨,中正平和,不温不火,守护着皮囊中的这一盏灯。凭着一盏灯、一口气,把精神气绵延下来。认真的不让任何一个日子变得骨质疏松。和社会复杂性、文明的深邃与诡异相比,我更相信人的本位应该落户于自然,正像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所称:“生命是自然赋予人类的,我们有着自然给予的脑和手、基因和血液中的化学反应,我们生命内容的百分之九十仍是自然的,只有剩下的那点属于人为。”我们最后成为什么样子,是天赋,同样也是选择。一口真气不散,做人得要有这点勇气和魄力,不管多难,这口气都不散,哪有什么大法能够使出洪荒之力,不过是对人生有太基本的爱好,淌血的心,丢在泥淖里还是啪啪跳动,一次又一次地,死磕,续航,自我迭代,满血复活。
这是个旅途,一个叫做命运的茫茫旅途,有时甚至如置身于狂野荒原。生命路愈走愈远,所得的也愈多。大地在起伏,只要你真实地生活过,大地终究也无法埋藏或篡改你的历史。
泥土睡了而树根醒着
鸟雀睡了而翅膀醒着
山河睡了而风景醒着
肢体睡了而血液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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