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斯特里克兰的正常生活
小说在一开始采用的铺垫带入,斯特里克兰从事的金融行业,斯特里克兰夫人喜好文学,经常邀请文人雅士,政府官员去家里做客。“我”作为一个作家,因受到邀请与沃特芙德小姐经常前往,中间描述斯特里克兰的家庭,环境,生活习惯等。对于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描写篇幅并不是很多,唯一一次正面的描写,大致的轮廓是脸部器官比较大,胖,矮,红色的头发,是一个忠厚老实、枯味乏味的普通人。这一简单的形象描写为后面做下了铺垫,与后面的斯特里克兰的体型变化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也为后面斯特里克兰的精神追求形成了强烈的反差铺垫。
二、斯特里克兰出走,作者寻找
斯特里克兰有一天出走了,丢下了常人眼中幸福的家庭。斯特里克兰夫人很是伤心,她始终想不明白原因,希望“我”前去找他。当在法国的一个小旅馆找到以后,得知斯特里克兰是为了找寻自己灵魂深处自我,离家出走画画,从零开始,不借助外力的支持,自学。在与斯特里克兰的对话中,“我”感受到他心里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挣扎,这种力量违背一直,压倒一切,将斯特里克兰紧紧得牵引抓住。后面解释道,他选择画画的原因并不是他对现实的生活的反叛意识,比较切合的解释是,在他的灵魂深处中,也许有着深层的创作本能,尽管斯特里克兰的生活遮蔽了它,但是它却无情地疯长,像癌症一样扩散到整个的细胞,直至占据整个人,使斯特里克兰自身无法抗拒,让他拥有了盲信者的直接与使徒般的热爱。
三、斯特里克兰的画家之路成长
斯特里克兰穷迫潦倒,为了坚守自己的画画之路,从未放弃,他可以不在乎外界所有的一切,包括世俗的看法,别人的非议,爱情的偶遇。有些人说他们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阶层的行事风格,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也是正常,这会让他洋洋得意。但是想要别人的认可,这或许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从马斯洛的五个需求层次出发,社会的认同在第三阶段,我们生活在一个环境中,时刻都在注重着社会与自我,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别人的认可,从而让我们产生安全感。
又过了五年,“我”决定去巴黎定居,期间描述了与斯特里克兰,斯洛特夫一起的经历。这个时候的,个人认为,斯洛特夫在一定意义上帮助并且成就了斯特里克兰。斯洛特夫的性格与斯特里克兰是两个极端,斯特洛夫认为斯特里克兰是个天才画家,他无偿提供帮助给斯特里克兰,可以不顾及自己的尊严与面子,斯特里克兰无论人品有多么的不好,怎么羞辱他,他始终坚信他是一个天才,因为他能读懂他的画。就算是最无理的要求,自己的妻子背叛自己,跟随了斯特里克兰,他也只是愤怒,悲伤,但是并没有选择复仇,而是相信自己的妻子终有一天会回到自己的身边。
爱是一种矛盾的存在,它有时能激发人的艺术感性,创作本能,有时又是欲望的牢笼。斯特里克兰与斯特洛夫夫人的结合,完全是斯特洛夫夫人的本能的原始爱的表现,但是她低估了斯特里克兰,这个对于艺术的追求远远高于爱情的人,不在乎过去,也不在乎未来,唯一坚持的是永恒的现在。斯特洛夫夫人像常规的凡夫俗子一样,企图把斯特里克兰从理想拉回现实中,但是最终也并未能成功,斯特里克兰对斯特洛夫夫人根本没有爱,从他身上,看不到爱中甘愿示弱,保护他人,尽心竭力取悦对方的渴望,也没有爱的无私。他的自我追求超越现实,超越爱情的欲望,斯特里克兰踏上的是一条险恶的,孤独之路,在那里,他希望找到让他受尽折磨的最终救赎。就像一个朝圣者,永不止步,不停的找寻自己心中的一块圣地,灵魂会疲惫,想在女人的怀里得到短暂的休憩,但是发现疲惫的灵魂却无处休憩,所以斯特里克兰讨厌斯特洛夫夫人,他不伶悯她,因为他连自己都无法伶悯,最终也导致斯特洛夫夫人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作者对斯特里克兰不断的熟悉,当斯特里克兰拉着“我”去看他的画时,眼前衣衫褴褛,鼻子硕大,两眼放光,火红的胡须,凌乱的头发这样的外表下,看见了斯特里克兰的灵魂,超越了外在的躯壳所呈现出来的景象。
四、斯特里克兰灵魂的最终安处
斯特里克兰从巴黎流浪到马赛,在马赛流浪6个月之后,到了塔希提岛 “我”是通过蒂阿瑞交谈才得知的这个消息,在与蒂阿瑞讲交谈的过程中,引出亚伯拉罕的故事:个性,一个人因为看到了另外一种生活更有意义,只经过片刻的思索就抛弃了大好的前程,需要足够的个性。个性,取决于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个人对社会应何种责任,对自己的要求,这也折射出斯特里克兰个性的一面。“我”此时更加能体会斯特里克兰的心情,也许斯特里克兰的并未出生于他理想的地方,虽然某种机缘将他抛入某种环境,但斯特里克兰本就属于这个孤独的小岛,他出生并生长的城市,只是人生的驿站,只能短暂的休憩,他感觉到灵魂深处深深的孤独,正是这种孤独,让他对所生活的城市产生了陌生感,让他远走他乡,寻找他应该灵魂安处的永恒居所,这样才有着落。
斯特里克兰最终于阿塔结婚,在岛上完成了自己一幅又一幅的作品,这个时期的斯特里克兰已经找寻到自己灵魂深处的追求,性格也不像以前那样的极端,专注画画,心安。即使最终得知自己患了麻风病,依然可以坦然面对,继续坚持自己的创作,最后的结局是,斯特里克兰在居住的房子中,斯特里克兰绘制了从地板到天花板,四面墙壁,一幅幅奇特的精致绘画,画的主题是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什么?我们到哪里去?画中既有肉欲,又充满激情,同事也有某种恐怖,直慑人心。这是斯特里克兰的对于生命的最终诠释,包含一种敬畏,对于生命的自我思考,也包含着一种摆脱的束缚。斯特里克兰终于把自己内心世界完整的表达出来了,把自己所理解,所洞悉的一切,倾毕生之力,表达的淋漓尽致,找到了内心的平静。最后这幅画也随斯特里克兰一起消亡了。
总结:
小说是毛姆以后印象派大师高更的经历作为蓝本创作;文中斯特里克兰人品败坏的表象,超越了常规的道德准则要求。但是对自我的不断追求,却让人少有体会。
作者对于美的认知,认为美是一种美妙,是一种奇异,艺术家唯有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美,而当美出现,它并非为了让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要认识它,就必须重复跟艺术家一样的奇异之旅。这是一只他唱给你听的旋律,要想再次聆听,就需要智慧以及想象力。
文中提到,康德说:凡人的一举一动,必然是社会准则。“我”的理解:良心,是心灵的守门人,社会要向前发展,就必然制定一套规矩利益,它是我们心中的警察,监视着我们,不能违反。它是自我中心的间谍,人们想让别人认可自己的欲望如此强烈,害怕别人指责自己的恐惧如此强烈,结果适得其反。他就在他们监视,保卫着主人的利益,一旦这个人有脱离集体的想法,就会收到斥责。逼迫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把每个人,牢牢系于整体之上,人们也总是说服自己,相信某种集体利益大于个人,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婢,他将自己放在荣誉的宝座上。正如弄臣逢迎皇帝按住他肩头的御杖一样,最后,他也为自己有着敏锐的良心而倍感骄傲。但是斯特里克兰对于良心的谴责无动于衷,超越了道德准则。有点类似于王阳明的致良知,唯心主义辩论,坚持自我,就算是兰草当道,也要除之。
徐淳刚在翻译本书是阐述了一个观点,理想与现实,艺术与生活,社会与自我,感性与理智的冲突是小说的四大主题,但是毛姆的这本书从探索斯特里克兰的精神性追求出发,带着读者一起始终站在理性,客观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没有歇斯底里的愤怒,也没有过度泛滥的同情。
十七年的婚姻,也许斯特里克兰夫人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斯特里克兰真正想要的追求,直至斯特里克兰成功后,她也只是沉浸在斯特里克兰成功所带来的喜悦中,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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