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医师处方外用药后,根据病变的特点部位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解释并说明使用方法,用药时间,使用次数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其处理方法。
刺激性药物应从低浓度开始,根据治疗反应及耐受情况逐渐提高浓度,用药过程中如有刺激过敏或中毒现象应立即停用,并作适当处理。
皮损面积较大者应选用浓度较低的药物或分期分片治疗婴幼儿面部乳房下外阴等皮肤薄嫩处及折皱部位应注意药物的浓度和刺激性。
注意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制剂可能产生的副作用,糖皮质激素制剂长期外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戳疮,毛囊炎,及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影响美容。因此使用时严格注意适应症,禁止把糖皮质激素制剂代替化妆品使用,或在化妆品中加入糖皮质激素,面部及婴幼儿过敏皮肤疾患选用低效低浓度的糖皮质激素,但不可长期使用,大面积使用糖皮质激素,可经皮吸收产生全身性副作用。
注意在使用外用药物的过程中,如果较为频繁的使用角质剥脱剂,换肤用化学剥脱剂或去死皮膏时,可致皮肤损伤,破坏角质层,即皮肤的屏障功能,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制剂及含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也可发生表皮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皮肤屏障功能减弱,使皮肤的敏感性增强,易对外界的刺激产生过敏反应,医学护肤品能针对性的修复重建皮肤屏障功能,舒缓安抚,改善毛细血管的脆性,减少皮肤对外界的刺激或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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