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东西无法兼顾,不能同时获得。二者不选其一,很可能两者皆失。要是能同时兼顾,是为上上策。可这样好事不会太多。面临的选择,只能选其一,不可有其二,其三。例如,玩笑中说,母亲与妻子同时落水,你救谁?肯定都救,可是有先后顺序,该先救谁,后救谁?面临选择权衡得失,既不会死,先救后救无异。若先救前一,后一会死,那着重考虑,所能承担后果。选母亲,则失去妻子,选妻子,则失去母亲。你若踌躇不前,难以抉择,消耗时间,那么二者皆无。选择不难,凭心而定,但贪欲阻挠,会使人犹豫,难以决断。斩贪要素,考虑所得大小,利大为先,利小为后。二者相等,平心而论。若有折中,使二者缓和,必不会是长久之计。有得必失,有失必得,哪有通吃之理?明处可见,暗处无眼,微妙不知,事后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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