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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的那些年,我们应该谈哪些?

网文的那些年,我们应该谈哪些?

作者: 格晓幻 | 来源:发表于2017-10-18 10:01 被阅读84次

    1999年,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和罗森的《风姿物语》风靡整个华语小说圈,开启了中国网络文学的新时代。网络文学依附于互联网这一传播媒介,深受网络传播特性的影响,极大地革新了全民数字阅读市场。近年踏入成熟期的网文市场与影视领域也屡有合作,网络文学“IP热”的风行,保障了网文作家的版权收入。网文延续了将近20年的“星星之火”也逐渐“可以燎原”了?

    1 功臣篇

    起点中文网创建于2002年5月,前身为起点原创文学协会。起点中文网开创了在线收费阅读即电子版的阅读模式,提出了VIP阅读收费模式,并且提供手机订阅、手机阅读、手机投票服务。目前,起点中文网用户数量最多,是受关注度很高的原创文学站点之一,也是web2.0网站的领先者。

    幻剑书盟于2001年5月创建,主打奇幻武侠网文,驻站原创作家已达2万多名,收录作品3万多部,由书情小筑、石头小城、小书亭、凝风天下四个志趣相投的文学网站合并而成。幻剑书盟是首家实现作者自主签约、自主上架的原创阅读网站。2001年幻剑书盟全新改版,退出“免费看书”的全新运营模式,更有抢鲜、皇冠会员、夺标等互动环节,加强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交流互动。

    龙的天空作为国内老牌网络小说论坛之一,创建于2001年1月,是诸多实体作者、报刊/杂志达人以及众多写手、读者探讨和交流写作问题的大本营。其为国内幸存的几个非营业性质的论坛,曾以龙的天空网站一统江山。如今虽独留论坛,但也成为了国内最大的,水平性极高以及文学性极强的网络小说讨论站。

    2 新秀篇

    提及搜狗,大家并不陌生,搜狗阅读App依托于搜狗搜索的丰富资源,实现了海量图书即搜即看,大量完结、连载小说和出版内容可以离线缓存,读者也无需上网搜索小说的TXT电子书。此外,还配以精品推荐、更新提醒等功能,以及实时的小说更新,用户的阅读体验较为流畅。

    经典移动阅读软件掌阅一直稳坐中国阅读类App榜首,且在移动阅读类行业的单个阅读App中,读书渗透率排名第一。其界面简约,拥有庞大的图书资源。另外,该款软件支持蓝光护眼、无线传输、图书管理和自动断章、WIFI传书等特色功能,也融合了语音朗读和听书模式,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收音机功能。

    追书神器的出现恰好解决了小说迷的“书荒”问题,其涵盖了各大网站最火的连载小说,并且带有及时连载更新提示和有趣的个性榜单推荐。有别于小说中文门户网的是,其可以在作品连载更新10分钟内提醒读者,且提供章节预加载,一键可以直通百度贴吧参与互动。实现一机就可浏览海量小说的梦想,是免费阅读的一款小说导读助手。

    1 读者有话说

    网络文学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网络写手的贡献,这些文学爱好者通过互联网连载作品进行创作,吸引了大批网文读者。然而网络文学市场的小说作品琳琅满目,缺乏评价体系,以点击率来推介作品,另外抄袭盗版等现象也展现出网络文学的痛点。甚至“IP热”的涌现,让众多原作粉大呼:一些影视剧改编将原著毁于一旦。

    这样的网络文学虽是蓝海,让商家盈利无数,但江山也难有建树。而大众对于网文的各种观点更是争论不一。下面让我们来看看网络文学热爱者的一些看法吧。

    知鱼 | 小说读龄6年·会计·90后

    我高中时接触到网络文学,平时多数在手机上看小说。早期看到网上推荐的小说就会点进去看,后来看多了就知道晋江、红袖添香、起点这些主流小说网站。我觉得网文作家进行文学创作是一件满足自己内心需求的事情,是对文学创作的一种热情,对文学的喜爱。而他们在网络上撰写小说,是向同样热爱文学的人进行分享,直到后来我才发现原来是有人通过在网上写小说来获取收入。我觉得小说抄袭是市场经济下必定会发生的一种现象,我们无法改变,对此也感到无奈。

    对于网站里的章节收费,我是可以接受的。一些很经典的影视剧是由小说改编的,所以也能接受小说改编成影视剧,但要改编的话,希望影视制作人能改编得用心点,不要毁了原作。小说改编影视剧后,如果依然沿用小说里的一些台词真的会让观众看得很尴尬,希望编剧不要过于依赖网络小说,应该要有新的题材、新的构思。大热的网文确实会吸引一大班观众,但是如果制作得不用心,还是难以留住观众的,而且市面上涌现了一大批网络小说改编成的影视剧,时间长了观众会出现审美疲劳的。

    罗 | 小说读龄13年·银行职员·90后

    我是初一时接触到网络文学,看的第一本小说是鬼吹灯(电子书),那时还是用学习机看的,后来通过手机UC浏览器看。我认为小说收费是很正常的,网络上的一些贴吧就有章节收费制度。面对现在网络文学的抄袭现象,我认为读者是能分辨的,因为阅读的小说多了,心里自然而然就会有喜欢的作者类型。而且优秀的作者往往不会抄袭,我也比较少接触抄袭作品。

    对于“IP热”现象,自己喜欢的小说被改编成影视剧,小说迷通常会觉得很开心,但我觉得现有科技及技术并不成熟到可以完成这件事。小说是用文字来描述的,读者可以自由想象、脑补画面,有句话说得好:“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当小说被改编成影视剧之后,相当于强行把编剧脑海里的“哈姆雷特”塞进小说迷的心中,可是你的“哈姆雷特”并不是我的“哈姆雷特”。另外,即使编剧很优秀,但很少有演员能够把小说中的人物精髓完美地展示出来,我认为绝大部分小说改编的影视剧并不适合原著粉观看。

    梁炜 | 小说读龄16年·消费保职员·80后

    我接触网络文学极早,在所有人还在看金古黄梁温的时候我就已经看上了网络小说。2002年之后,随着电脑的普及,起点、17K、纵横乃至创世等网络文学豪强相继崛起,越来越多的人对于网络小说这种新颖的文学体裁感兴趣。之后,网文读者群体由纯读者逐渐成长为新工薪群体,且有着一定的经济能力和社会舆论导向力,这就决定了这一群体接触最多的网络文学成为经济市场的主流,那么近些年网络小说“IP热”现象的发生也就在情理之中。

    对于VIP收费阅读模式,据我调查,一本畅销小说刨去上架之前的内容,阅读完整本书的价格在50元以上,而相同类型的传统小说市场价格在20-30元之间,其中导致价格差的部分原因在于作者在没有灵感的情况下,经常会写得“水一些”,导致小说字数过多,把损失转嫁到了读者身上;而如果收费过低的话,一些新人作者在网络文学上的收益或许就难以保障。因此我建议,各网络小说平台可以和作者议定一个收费线,在此收费线以下,作者有权利调整收费状况。如此一来,大神作者既可以为粉丝谋取福利也可以收拢大部分关注与浏览量,新人作者也可以保持一定的收入。

    2 网络文学关键字

    互联网+

    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通俗的说,“互联网+各个传统业务”,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IP热

    IP,英文“Intellectualproperty”直译为“知识产权”。IP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也可以是一个完整的故事。IP可以用在多种领域,音乐、戏剧、电影、电视、动漫、游戏等。

    悠世| 职业经理人·畅销书作家

    我对创造故事一直充满着极大的兴趣,读书的时候也很喜欢自己编绘漫画故事,后来因为随身携带画具比较麻烦,所以转向写作的方法来讲故事。我当时是在一个知名度较小的网站,随意地注册了一个账号,那时候的小说网对作品的发表还没有很多限制条件,也不需要签约。我之前是写完《法老的宠妃》一章就发一章,从一开始只有十几个人读,到几十个、几百个、上千、上万,我的小说很快就被顶到排行榜前列。因为在各个网站的点击率名列前茅,所以就开始有了责任感,有这么多人支持我,我就觉得一定要把故事写完。到现在,《法老的宠妃》全网点击量已达上亿了。

    我尝试过网络连载,再集结成册,也有过先出版,再在不同渠道运营不同的电子版权。当然通过网络发表,可以让更多的读者更方便地阅读,但是实体书是一种体验,是一种情怀,我仍然希望它一直存在。

    抄袭是作者不自信的一种表现,我认为作者打开自己的想象力所编织的人物、情节才会有独特的魅力可以吸引到读者。有人曾经说过,天下只有一个故事,不管是爱情故事、冒险故事、玄幻故事,基本的核心和梗概是一样的,但之所以今天我们能看到这么多有趣的情节,都是因为背后的创作者加上了不同的元素、不同的人物在小说里,而这些元素和人物再碰撞,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情节。而读者会记住的,都是这些独特的、充满魅力的、鲜活的人物和只有与他们相符的情节。

    对于“IP热”中的小说改编影视剧,我希望改编的团队有实力,以认真的态度对待作品,也希望在改编的过程中,能补足当初一些情节上的遗憾,同时能够迸发出一些更有趣的想法。网络只是一种载体、发表渠道。写作是我的爱好,我曾经因为一些读者的留言和压力感到沮丧,甚至消沉过一段时间,但如今回归初心,希望自己能够写出打动人的文字,给大家的生活增添一些美好的幻想和幸福。

    碧落黄泉|起点中文网前总编 网络小说家

    念大学的时候,我几乎把网络上能找到的小说都看了一遍,实在没书可看了,最终决定自己去写一篇试试看。结果上传论坛没多久,得到了版主的鼓励,于是就一直坚持创作,后来成为了起点中文网最早期的职业作者之一。到了2006年初的时候,转型成为网络文学编辑,不知不觉就做了十年时间。

    人们在快节奏的生活当中,确实需要网络小说这样的产品来满足需求。大部分人对网络文学的了解,仅仅停留在少数知名作品或榜单曝光作品上。实际上,作为一个数量以百万千万计的文学类型来说,还有很多在人们视野之外但又极具人文价值的作品,需要更加全面可观的评价。

    对于传统文化和网络文学的一些争议,毋庸置疑的是,每一次内容传播载体与技术的革新,都会引发内容创作方向的改变。从骨头、金属、帛绢、竹简、纸张与互联网等载体的变迁,没有内容跟随革新是不可想象的。而站在前一种载体上评论后一种载体中的主流内容,也是不够客观的。咱们甲骨文时代的创作者看竹简时代,肯定觉得一篇文字要写几十上百个字是不合理的,这些都是容易理解的现象。所以加强沟通,承认新生事物代表未来的前提下,商榷新生事物必定有不够完善的地方,我觉得才是正确的态度。

    对于网络文学未来的发展趋势,数字内容向移动端发展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相信内容产业的未来更多会在移动端上呈现和发展。目前的“IP热”现象,既是市场需求,也是资本需求。对于VIP收费阅读,我认为这是非常优秀的模式,奠定了用户为内容直接付费的基础,让创作者可以有稳定的收益支撑和更为职业化的创作。一个能够产生足够收益的产品,自然就有资本进去增加杠杆。而IP影视化目前更多聚集的还是女频小说(女性用户爱看的小说),这也跟我们目前的政治经济文化挂钩。只要这个背景不变,相信“IP热”还会持续几年时间。

    潘炳亮

    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广东叁柒影业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Q:《消费电子》 A:潘炳亮

    Q: 面对现在的网络小说内容情节抄袭严重,您是否会同意一些“抄袭作品”在您的小说网上架?

    A: 现在网络市场上有一个很流行的词叫“套路文”,这类文在情节上往往会有相似的地方。严格来讲,除了开创某一种作品类型的早期作者外,其他作品就算内容为原创,可它的结构还是一样,这样的作品类型也可被定位抄袭,例如穿越文、重生文等等。但从网文市场来看,圈内的类似作品并没有被定位“抄袭作品”,既然不是抄袭作品,我们自然会让此类作品在网站发表上架。而圈内界定的真正意义上的抄袭,是将作品内容完全复制或者只把主人公的名字进行简单替换,亦或是对全篇内容进行小修小补。对于这类作品,我们会坚持行业的规范和职业操守,绝不姑息抄袭现象。

    Q: 在“互联网+”的背景之下,小说阅读平台从门户中文网再到移动端App,您更偏向于培育哪个阅读平台呢?

    A: 以前大部分读者都在PC端阅读,但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用户除了工作以外,大部分业余时间都在使用手机App阅读,所以我们会比较倾向于移动端的培育。

    Q: 怎么看待“IP热”网文改编影视剧观众不买账的现象?

    A: 在“IP热”还没出现之前,大部分的IP都是以静态的文字面貌出现,但现在消费需求多元化了,网络文学逐渐从静态向影视、游戏、动漫改编等动态转变。大部分观众之所以不买账,是因为影视改编的人物形象偏离了原著。静态阅读时,原著里存留很多想象空间,但是影视剧里并未能很好地表现出来,所以我认为观众不买账是很正常的。

    Q: 虽然网文市场已经趋于成熟,但有句话是“十个创业九个死”,创业是很苦的,您身在其中有什么感受呢?

    A: 我进入网文市场五年了,从这个圈子里看到了很多成功与失败的案例,但我认为网文市场是存在诗与远方的。其次,个人认为“十个创业九个死”是相对的,现在网文的发展主要看内容和运营。虽说网络市场已经趋于成熟,但我们还是会细分领域,以内容为核心,做有特色和精准定位的作品。若是只追求数量而不注重内容质量,确实很容易遇到瓶颈。以前的网文公司对编辑团队的要求是以数量为准,而我们是一家以内容质量为准的创业公司,现在我们公司旗下已经拥有四个小说网站,包括八月居小说网也没有限定编辑团队一个月必须签多少本。

    结语

    网络文学已经发展了将近二十年,其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传阅。通过采访可知,大部分读者能接受VIP小说收费制度,认为这是对知识付费的一种支持。虽然“IP热”的风行让众多“原著粉”有些受伤,但以《琅琊榜》为例,网络小说被搬上荧屏,吸引了更多消费群体关注网络文学作品,同时也保障了作者的版权收益。载体的变化、资本的进入,网络文学未来的发展或许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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