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少步行,外出一般都开车,节省时间,还不累。
所以偶尔步行外出时,总会想起老家村子里的那条通往乡镇的路。从没有去过乡里的我,看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总是在想,他们都是从哪里踏上这条路的?因为无论向前看,还是向后看,那条路都没有尽头。
小学毕业,自己一个人沿着那条通往乡里的路去乡中,从未外出也不知道路痴是什么的我,非常有勇气地沿着那条路一直走下去,无论是要过沟,还是沿着渠,坚决不拐弯。
然后我就走到了乡里,找到了乡中。
才知道乡中,就在那条路的边上,一直走就到了,用了我一个多小时。
而且,那条路并没有走到尽头,向前看,依然是不见尽头。但是向回看,我知道家在哪里。
长大了,去了县城、市区、省城,知道一条条路通向更加遥远的他乡。也知道了,越往外走,路越宽广。
看书时看到有这么一句话:“你要想征服一座城市,就要用脚走完它。”不是为了征服城市,而是觉得去城市的大街小巷走走应该是别有风味。所以特喜欢和舍友一起大街小巷地串。神奇地发现了城市里的死胡同,还有大路连着的荒草路。记忆犹新。
只是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个路痴。经历了几次走丢事件后,才知道自己路痴。
但偏偏,自己选择了一条特别远的路。
牛郎织女相见,自有喜鹊搭桥相助。而我,却需要用时间和速度去丈量。
开始坐大巴车的时候,以为和小时候一样,一条直直的路,就可以从他这里走到我那里,车上睡一觉,听听歌曲,服务区吃吃泡面,也就到了。
对于晕车的我,那条路就是承受折磨的长度。
后来自己开车,早上启程,先走城市道路,再上高速,然后转高速,然后转高速再转高速,路两边的风景看尽,才看到他。
原以为服务区+泡面是享受的我,再不想在服务区吃泡面,宁愿饿着肚子,也比吃泡面舒服。
听到那些“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时,我总是想说一句:别自己开车,那不是欣赏风景,因为路的两旁,只有高高的迅速倒退的树和灌木丛,以及飞速的各种类型的车。
一路上出了小心,还是要小心,哪有心情观赏风景。
再美的风景,再亮的心情,走着走着,就走没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