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北京市通州区,发生了一起在儿童小区散步,进而遭遇宠物狗咬伤的事件。
被咬伤的儿童“鹏鹏”(化名)今年九岁,在小区里面散布遛弯,突然冲出来两只宠物狗,既而又冲过来两只,这个时候宠物狗的主人王先生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将狗拉住,并赶忙带孩子去医院检查。
然而,根据鹏鹏母亲张女士的说法,她对于王先生处理事情的态度并不满意。第一,王先生作为狗主人,溜狗不栓绳,致使狗咬人,这是过错一,第二,王先生的狗一直没有办理犬证,这也不符合要求,并且,最让她不满意的一点,王先生作为狗主人,他的狗咬伤了人,但是作为主人,他从始至终也没有一个诚恳的认错的态度,这是她最无法接受的。并且,刘女士还提供了一段视频,证明时至今日,王先生仍旧遛狗不拴绳,这给在小区里面很多散步出行的人都造成了困扰。
而王先生则认为,确实因为他的粗心大意,导致狗咬伤了孩子,但是刘女士作为母亲,提出来的要求确实是有些“苛刻”了。第一,刘女士除了要求王先生到医院里面打破伤风检查的这些费用之外,还要求一些心理上面的疏导费用,理由是,孩子当天被狗咬后就吓得不轻,之后看到类似这样东西都会产生害怕的情绪,因此需要长时间的心理疏导。
而刘女士的意思,她和王先生这样说,实际还是看在邻居的份上,要的少了。她说,当天孩子被狗咬,王先生也没有过来关心一下孩子的伤情,而是着急去询问他的狗“怎么样了”,后来给狗治病更是花费了不少钱,王先生觉得自己“亏大了”,因此不该再给刘女士额外负担更多的支出费用。
按照王先生的说法,他的狗咬人了,赔偿肯定是应该的,不过,刘女士举报他的狗,他为了把狗弄出来,加上狗中途生病治疗,以及办理狗证,他也花费不少钱。因此,他只愿意承担必要的责任,至于其它的花费,他则不愿意再掏。
为此,两人也是争论不休。最后,经过法院判定,认为是王先生的狗咬伤了刘女士的孩子,并且王先生遛狗时没有使用约束狗绳,给狗咬人提供了机会,因此王先生的过错较大,故让王先生赔偿刘女士损失一万块钱,双方不再打扰。
狗咬人的事情最近也是频频发生,不论是咬大人也好,咬小孩也罢,都是不可挽回的悲剧,除了提醒遛狗的人约束好自己的狗,那些散步的人,看到一些比较凶的狗,也要多加留意,不要等到事故发生,再来想要挽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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