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热度,形容我最合适不过了。常常我妈就教育我,学什么都是三分热度,没有一点恒心,前几天刚给你投资了你需要的东西,现在可就不学了,昨天刚发过誓,说每天坚持跑步,减掉自己的肉肉,今天早上却起不来,叫嚷着饿死了,要吃5个馒头。
没错,这就是我,闯荡在吃货和懒货之间。有时感觉自己懒的不要不要的,但很难去改变自己的现状,唯有写文章,坚持下来了,每天坚持写1000字,分享自己在工作上,生活上或者看书时的感悟。
热爱,让自己变得很不一般。文字的力量,充斥着我的生活,改变着我的思路,激励着我的精神头,每一个字符都在跳动,跳出不一样的音符,而音符则代表着我们的情感,有时慷慨激昂,有时消落低沉,深入其中而不能自拔。
我时常幻想着,写文章,可以让更多的读者读到自己写的东西,多么有成就感啊。可是现实不如意,投稿,拒搞,一次,两次,慢慢地,也就习惯了。一天,我回头看看自己的文章,自己吓自己一跳,有目的性而写出来的东西,我都不愿意瞄两眼,本身写文章就是随心所欲的一件事,非要把自己搞的绞尽脑汁,痛苦不堪。
因为热爱而变得不一样,因为心情而与众不同。无论是故事还是感想,都是自己所感悟的或者自己身边发生的,用文字来描述,记录下每一分每一刻,构思事情的情节,幻想可能发生的事情,悲喜交加,爱恨情仇,光只是想想,就美妙的不行不行了。
文章,是用来分享的;故事,是用来聆听的;因为热爱,而更加美好,因为有趣,而更加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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