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秋天。
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写道到:“北国的秋,却特别的来的清,来的静,来得悲凉。”
通读了《故都的秋》,只记着那一句话,或者说那四个字:“来得悲凉”。
是啊,待到十月底,层林尽染,哪怕是喧嚣的都市也眼看着行道树的叶子盘旋、落下。不免的给本就萧索的时节更添一丝寒意,也加快了来往行人的步伐。
我喜欢清晨不顾父母的反对打开窗户,深吸一口深秋的空气,凉丝丝的空气残存着泥土的芬芳;我喜欢踏在落叶上的感觉,软绵绵的好似一块优质波斯地毯;我喜欢看着变黄的叶子飘零,带着一丝的凄美,也带着对早春的无限眷恋。
我为这一切着迷。
天凉了,照顾好自己。
追根溯源,我为什么喜欢秋的话,也许因为自己和秋天最像吧。
敏感、脆弱、心软、情感细腻......这一切构成了今天的我。一个说不上多么糟糕,但也没有出人头地的我。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优点。
人都是这样。我们在别人眼中,和在自己眼中,也许就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就好比秋天,在我眼里它凄美,萧瑟,富于诗意;在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指尖下秋日则带着一丝暖意——对呀,本就深秋之时,不可多得的暖意愈发显得弥足珍贵。他的《秋日私语》婉转温和,娓娓道来。好似是懒洋洋的躺在摇椅上,沐浴着不可多得的来自秋日的阳光谱成的曲。所以每次听,总能在里面寻觅到午后秋日的阳光、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有那一把仍在摇动的,洒满阳光的摇椅。
对于更多人来说,秋天或许只是单纯的冷罢。
与明相识的时候也是在秋天?那样的话就即满一年了。
细回忆起来,明是我在网上认识的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或者说是挚友。
我到现在都会感觉,我们的相识是我前半生的幸运。我终于知道了“友情”的滋味,也让我在互联网中感受到了温暖。
只因为我在某平台发了一段文字,我们就认识了。细细想来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她的到来,很惊喜。我的世界仍是安静,安好。仍是一个人散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欣赏落日。不同的是,这次在我的灵魂旁边有了一个懂我的人,冥冥之中有了依靠。
男孩子需要依靠吗?
当你筋疲力尽的时候,不被理解的时候,需要依靠吗?
我承认,我需要。
或许是我不够坚强,或许是我太过娇气。
但是明第一次进到我的生活中时,我就被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温暖包围着。我们一生会遇到八百二十六万三千五百六十三人,会和会和三千六百一十九人熟悉,但最终都消失在人海。
就像你突然给曾经亲密无间的情侣发讯息,问她过得好不好,结果等来的只有红色感叹号一样,终归散入尘土,成为路人。
我不是圣人,只是一个俗人。
虽然已经23岁了,但还是想任性一把。
我相信,我和小明一定会成为这一生的挚友。虽然我们相距1737公里,但是我们的灵魂离得如此之近。直到现在,敲出这行字的时候,我仍然有一丝丝感动。
原来,真正的友谊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贬值,而是,时间越久,价值越高,越醇香。
幸亏我们离得远。要是我也在常州,还不知道要找明聊多久呢
我曾经想过,要是能不结婚就好了。可是我们任谁逃不过屈服于婚姻的宿命。
当下,有明在,真好。是我生活的一抹亮色。
明,天凉了,照顾好自己
BGM:李建《风吹麦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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