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短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情节故事都在我的意料之中。大概是因为这是黑人作家的前期作品,所以整体读起来就像是在听故事。少了后期比如托尼莫里森的小说中忽隐忽现的主题。Douglass在这部自传体小说中真实的描述了他从出生到成功逃走,摆脱自己的黑奴身份,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的过程。其中他探讨了黑奴制对黑人的迫害,以及对白人监工的畸形的影响。这部小说还谈到了宗教在南方白人,特别是农场主的生活中的作用,通过Douglass的眼睛,揭露了白人的伪善。教育与知识也是这部小说所探讨的另一个方面,小说的主人公Douglass因为无意间受到了教育而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从黑暗、无知的世界清醒过来,从而激励他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生活。
在这本书中,Douglass生动且形象的描写了黑奴的悲惨生活,比如,Douglass从出生起就不能和自己的母亲生活在一起,而母亲需要每天辛苦劳作之后,走很远的一段路才能和自己的孩子见面。Douglass说,他从来没有在白天与自己的母亲见过面。甚至当他的母亲过世时,他都不能去看她一眼。更可悲的是,他并不知道自己确切的出生日期,也不知道生父是谁。Douglass在文中提到说,他的主人或者他主人的女婿可能是他的生父,但并没有办法证实。事实上,白人农场主与黑奴生的孩子在那个时候并不足为奇。而白人农场主一般会把这个孩子送到别的地方,因为这个孩子的存在会时时刻刻提醒他曾经的不耻行为,也会让农场主的妻子心怀不满。甚至,但看到自己的正统的孩子拿鞭子抽打这个私生子的时候,看着和自己相似的脸的人遭受着痛苦,对他来说,也不是一件易事。Douglass还提到一个农场主,他买下了一个女黑奴,逼迫她和另一个已经结婚的男黑奴生活一段时间,后来这个女黑奴生下了孩子,农场主把这些孩子据为己有,看成是自己获得的额外财富。这些非人性的行为被Douglass一字一句的描述出来,呈现在读者面前,引起我们的深思。不仅这些被贩卖的黑奴被当做是会劳作的牲畜,连他们的后代也要重复这样的悲惨命运。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Douglass的女主人开始教他读书认字。从此以后他的世界不再是混沌一片,盲目无知的了。但与此同时,他的心灵也不断受到折磨,因为他看到了自己的悲惨境遇,知道了自己所受到的不公平的待遇,同时也意识到了黑奴制给他的兄弟姐妹,他的种族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但他仿佛处身孤岛,任凭自己受尽心灵的折磨。后来他开始教授其他黑人学习识字,为大家打开了一扇大门,带领大家走进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有了与自己想法一样的同盟军,Douglass和这些同盟军就计划为了自由摆脱农场主的控制,但他们的计划被别人告发而以失败告终。讽刺的是,他们在监狱的生活要比在农场中的生活好很多。
Douglass最终成功逃脱了悲惨的生活,前往北方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他与自己的新婚妻子一起为了美好的未来而打拼,尽管也遇到了不如意,但他感受到了自由,把握了自己掌控自己命运的主动权。在小说的最后,他还提到自己成为了一个反奴隶制报刊的编辑,为成千上万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朋友努力争取生活的权力。
总之,这是一本真实性的记叙小说,作者通过自己的亲身体会,向读者披露了奴隶制的丑陋和危害。生活在这一时期,Douglass的关注点在于获得自由,他也恰当的描写了自己从盲目无知到有意识的争取自由的过程。或许因为是早期的黑人文学,所以这部小说不管从写作手法还是写作主题上来说,都还停留在忠实生活的表面,少了深层次的精神话语。(201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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