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治穷病的假药,犯法么?
电影《我不是药神》讲了这样一个引人思考的故事。
主角因贫困,妻子弃他而去,还要将他唯一的儿子抢走,无钱支付房租,最让主角心痛、内疚、自责事,是自己因贫穷无力承但昂贵的药费,只能眼争争的看着患病的父亲奄奄一息,直到死去。无奈的他走上违法之路——走私违禁药。
从印度进来药后,组建了团队开始卖药,因药价低,销量很好,很快就积累了财富,有了钱的主角也有了尊严,不堪忍受自己的女员工被褥,花钱为其出头,备受感动的女员工决心以贞操偿还感激之情,主角克制住本能欲望,换来了女员工的爱慕之心。
主角在一次打斗中,偶然意识到走私罪的严重罪行,心生恐惧,便停止销售违禁药并解散了团队,员工不满主角的决定,带着鄙视而无奈的目光纷纷离开。
主角停止销售违禁药后,开了个服装厂,做上了合法的事。一天,主角得知前员工小B因买不起天价药而死,且像小B一样因穷而用不起天价药而只能坐等死亡的人很多,主角看到他们,心生怜悯之情,决定铤而走险,再次走私违禁药,但这次平价出售,只为济民。
主角的大公无私、济民救世的壮举,获得了广大患者的爱戴,并且重获原下属们的尊敬。以致警察在追查案件时,没有一个肯配合。仗义的黄毛也因保护主角而牺牲。执法者C也因被患者求生之情而触动了良心,良心告诉他情大于法,于是不忍再追查下去而选择辞职。
最后,法庭上的主角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深切希望政府重视“穷病”现象。最后主角虽被判3年,但“卖假药治穷病“的现象”却引起了政府高度重视,改革了医疗体制,穷病得到一定程度的根治,穷患们重见生命阳光。
卖治穷病的药,虽犯了法,但却迎来了情,迎来了生命的希望,迎来了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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