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电气厂之前缴纳了税款,黄某又采取欺骗方式使电气厂获得所缴纳的税款,则黄某构成逃税罪。如果电气厂之前没有缴纳税款,黄某采取骗取出口退税的方式,使电气厂获得出口退税性质的税款,则黄某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如果电气厂之前没有缴纳税款,黄某采取欺骗方式,骗取税务机关,获得其他种类的退税税款(如再投资退税、福利企业退税),则黄某既不构成逃税罪,也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我国对此类行为没有规定具体的税收犯罪罪名。但是,此类行为不可能作无罪处理。由于此类退税税款属于国家财物,这种欺骗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本题中没有交代电气厂之前缴纳过税款,即没有交代获取的300万元退税税款是之前所缴纳的税款。黄某采取欺骗方式使电气厂获得该国家财物,构成诈骗罪。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不能由单位构成。
根据《刑法》第229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中介组织和中介组织人员。本题中黄某及电气厂不属于此类中介组织及人员,故不构成该罪。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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