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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

作者: 109b70a3f92f | 来源:发表于2018-10-20 00:31 被阅读0次

            《月亮与六便士》

                    [英]毛姆

    这是一本什么书?会讲什么故事?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它成为一本非常出名的小说。而且作者被誉为“全世界最会讲故事的人”。这个评价让我很感兴趣,我虽然看不懂小说,但却很想看一看到底是个什么鬼。然后就想分享一下自己对故事的描述和想法。

    第一印象是这是一本写艺术家故事的小说,第一次感觉自己将要在一群高雅人士中穿梭了。不过我很讨厌外国人的名字,太长太繁,记不住。小说开头说了一个貌似很出名的画家,叫。。。。斯特里克兰。嗯,我打算给他起个新名字,就叫“斯兰”吧。他和艺术家梵高一样,生前的画并不被看好,但死后却变得很是受欢迎。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斯兰经历了什么。然后突然在书中看到这句话“为了使灵魂安宁,一个人每天至少该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这是什么狗屁逻辑,和我以前喝的鸡汤完全不一样,我想在以后的故事中找出答案。小说是以第一人称的姿态来描写整个故事的,当然小说中的“我”是个作家,这倒也不防直接认为是作者,不过我还是要给小说中的“我”起个名字,要不然不好讲故事,就叫他“阿毛”。阿毛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从巴黎到伦敦,然后认识了一个爱说闲话的作家罗斯,通过罗斯和茶会聚餐,阿毛认识了斯兰夫人,斯兰夫人貌似是个高雅人士,经常和作家高官们一起聚餐或喝茶,显得自己身份地位很高的样子。而阿毛又和斯兰夫人住一条街,在短暂的交流后互相约定有机会见面约餐,后来也便熟悉了。有次斯兰的宴会少个人,斯兰夫人就叫上了阿毛,这就让阿毛和斯兰第一次见了面。斯兰在证券交易所上班,生活还算平淡和谐。但是斯兰不善言辞,别人对他的印象也就是死板,无聊。然而就是这个死板无聊的人却要成为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在聚餐的过程中阿毛对斯兰有了深刻的第一印象。外表上看斯兰是个高大健壮的男人,只不过脸部器官比别人大一点,但是在大脸上也显得很搭配。不想多说斯兰夫人和那些作家朋友们的各种无聊和不雅,反正就是各种互相嘲讽。斯兰一家过着平静的生活,斯兰有一儿一女,都特别可爱。斯兰夫妇已经结婚有17年了,这种和谐多么叫人羡慕啊,然而故事才刚刚开始。

    一次斯兰夫人和孩子去度假,回家后斯兰却不见了,留下一封信,上面简简单单几句话,表明自己已经去往巴黎,并且不会再回来。这个事情常人都接受不了,毫无理由,随便就消失了。这是对妻子儿女的极度不负责任啊。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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