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如何实现治理的?
事实上,任何机构实现治理的逻辑都是一样的。首先确定治理的目标,然后是选择治理手段,再是观察治理效果,对效果进行评估,最后通过评估结果修正手段,以提高手段的有效性。
目标选择其实是一个技术活。因为一个机构是由其中的人组成的,所有的决策都由其中的人来执行。机构有机构的目标,其中的人还有自己的目标。
理论上,机构中的个体目标应该服从于机构目标,但是,这并不是会被自动执行的。只有当个体目标与机构目标高度一致时,机构目标才会被自动执行。而现实中,个体目标与机构目标并不天然一致,甚至差别很大。
当个体目标与机构目标不一致时,就存在监督问题,以确保个体按照机构目标执行。
另外,一个机构的目标往往并不是单一的,一般会包括一组目标,比如企业的目标是获取利润、持续生存、做大规模、提高创新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等等。
同时,每一个目标都可以分解为更细的小目标,比如,获取利润目标可以分解为扩大营收和减少成本,减少成本可以分解为减少经营成本、用人成本、税费成本、财务成本等,其中的每一项成本还可以不断地细分下去,直到最后的执行层面。
将目标层层分解是为了便于执行,是为了便于手段的选择。不同的手段对目标的实现有不同的效果,需要付出的成本不同。
为了评估手段产生的效果,一般可以设置一个可以观察的指标,这个指标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目标,我们可以把它叫作操作性目标。
与操作性目标相对应的是真实性目标。真实性目标意指那些能真实反映主体意图、满足主体需求的目标;操作性目标则是指那些与手段紧密相联,可以直接反映手段效果的目标。
有时候,真实性目标与操作性目标是一致的,比如政府要增加工业用地供给,采取腾退低效用地的举措,低效用地的腾退量就是操作性指标,工业用地供给量就是真实性目标,这两者是一致的,即腾退量增加意味着工业用地的增加。
但是,有时候真实性目标与操作性目标并不完全一致,比如政府希望增加金融资金更多地服务于制造业,于是设立银行向制造业企业的贷款占比指标作为操作性目标,但是,很多大企业贷款之后却转用于房地产,导致操作性目标相对于真实性目标而言出现系统偏差。
所以,科学设定操作性目标,是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为了提高政府执行能力,政府各层级之间往往通过自上而下设立考核目标进行督促任务落实。最常见的经济考核目标便是GDP增速目标。类似的增速目标还有细分后的工业增加值增速、投资增速等。
投资增速目标是被垢病最多的指标之一。投资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他可以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制定优惠政策以吸引外地的投资项目,从而提升投资增速目标。
增加地方投资是政府的真实性目标,投资增速是操作性目标,两者并不一致。原因是,投资本身并不是一个容易衡量的指标,因为计划投资会随着市场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利用这一漏洞鼓励企业做大计划投资。相对于完善营商环境,直接做大数据对实现操作性目标要容易而高效得多。
当然,政策制定者也可以将实际投资增速作为操作性目标,但是实际投资较难监测,因为投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周期长,支付方式也非常多,现实操作中往往很难确定实际投资情况。所以账面上的实际投资往往与真正的实际投资也存在不小的差距。
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投资数据虚高,从而导致投资数据并不能反映真实的投资情况。
在政府治理的过程中,类似的情况非常多。如何选择合适的操作性目标成为政府治理中的关键一环。
也许在投资这个案例中,我们应该关注的并不是投资的数量,而是应该更多地关注地方政府的营商环境,或者解决数据搜集难题,建立真实的实际投资额指标。
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考虑更多复杂因素。
对于政府而言,投资并不是本意,增加投资是为了确保未来的经济增速,而保持经济增速是为了解决就业,扩大税基,以便有财力解决各类民生问题。
因此,考察投资,就需要考察不同投资对经济增速的长远影响,比如投资的领域、规模、技术,投资的效率和强度,投资产出比等。
搞清楚了真实性目标,再来设计针对性的操作性目标。设定操作性目标需要充分考虑人性,应假定地方政府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一定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行为。
因此,政策制定者在了解自己的真实性目标的前提下,还应了解政策对象即地方官员的真实性目标,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该明白,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性。
要实现这一政策效果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它对数据颗粒度的要求非常高,而采集这些数据在过去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便能够采集到,采集成本也会导致政策不可行。
数字改革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帮助政府获取更细颗粒度的数据,借助一些新的算法,为政策制定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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