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表达
“三分演,七分讲”。演讲时应该以讲为主以演为辅,因为任何故意卖弄技巧,企图靠艺术形式弥补内容的不足或取悦听众的做法,都会适得其反,弄巧成拙。
对书面语言作口语化处理
首先,可以用“加标点”的方法,打破原文句式的语法节奏,造成“边思考、边讲述”的感觉。还可以在长句中适当位置加标点,使长句变短,节奏在不均衡中变得更加丰富、随便。
其次,可以用强度变化来打破原句语法结构的平衡,突出关键性的词语,也可用手势、语气、音调等手段加重处理。这样一来,句子虽长,但“要点”突出,也有了起伏变化,就不再那么机械死板。
挖掘内在语
内在语并不在演讲者的有声语言中出现,它是演讲者的内心意念,即思维与感情运动的体现,它对有声语言的表达起着引发、深化的作用。
扑捉对象感
听众、观众是我们的宣传对象,演讲者在演讲中必须在“目中无人”的条件下,努力做到“心中有人”,也就是要对听众进行具体设想,从感觉上把握听众、观众的存在,时时与宣传对象有思想感情的交流、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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