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法和究竟法
主讲:JK
世尊、远离尘垢、断尽无明烦恼的阿罗汉, 自证成正等正觉,我礼敬佛陀、世尊。
法, 世尊已善妙及详尽解说,我礼敬法。
世尊之追随者, 良好修行于道的僧伽,我礼敬僧伽。(念诵三遍)
好,讲课之前,简略复习一下,上节课的内容。
1 简要说明心与心所生起时的情况
在一个刹那中,只有一个心生起,当心生起时,必定有与它同时生起的心所,这些与心同时生起的心所,只是心的某些特征、作用。
2 心所有多少个?分为几种,哪几种?
心所有52个,分为4种,分别是:遍一切心心所、杂心所、不善心所、美心所。
那么,美心所和不善心所,相当于我们说的哪两种心所?善心所和烦恼心所。
你们之前不是问“杂心所”的含义吗?
当我们给某种事物分类的时候,对其它类别都清楚分类后,剩下的一些,没有一个清晰的归类,因为它们的特征有点混杂,就把这些剩下的都归为“杂项”,杂心所,就是这样的意思。遍一起心心所、善心所、烦恼心所,这三种都很好归类,剩下的心所,统统归到“杂类”里。
这就是四种心所,好,接下来我们讲新内容。有两个特别重要的概念,需要了解,哪两个呢?就是:
一 概念法和究竟法(真实法)
那么,什么叫做概念法呢?什么叫做究竟法呢?
就是说,有一类事物,它们并不存在于自然界中,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当中,它们其实只是人类制造的一种观念、符号而已。
比如:龟毛、兔角,乌龟毛和兔子角,这两种东西在自然界中是否存在呢?不存在。龟毛、兔角、石女儿(石女就是不能生孩子的女人,就是说,有的女人,是不可能生育的,那么,石女的儿子,当然是自然界里不存在的东西),这些都是不存在于自然界当中的,它们存在于哪里呢?它们只存在于我们的观念当中,或者说,它们只是一个概念而已,一个符号而已 ,这种事物,叫做“概念法”。
再举个例子:
“自我”是否存在于自然界当中?不存在。自我、人、有情,这种东西只是我们想象出来的,五蕴是实际存在的,自我、人、有情,是想象出来的东西,自然界里没有自我、人、有情,所以,这三个也是概念法。
再举个例子:
森林、军队,在自然界里是否存在?不存在。为啥不存在?难道山上的不是森林吗?难道军营里的不是军队吗?个体的“人”存在吗?不存在。
个体的“人”,尚且是我们想象出来的概念法,何况是由很多个体的人组合而成的军队了,更是概念法,对不对?我们一般是说:单个的士兵是存在的,士兵组成的“军队”是不存在的,是概念法,这个时候是不分析单个士兵的情况下的说法,能明白吗?
“树林”也是这个道理,我们假设,就算单独的树木是实际存在的现象,那么“树林”也只是概念法,因为自然界里只有一个个单独的树木,没有一个叫做“树林”的东西,这是很重要的观念,大家能理解吗?
其实跟五蕴和人的关系差不多,我以前用了佛陀举得那个例子:车和车的四个部分,还记得吗?佛陀说:车辕、车厢、车轮都是存在的现象,但是整体的“车”,只是我们的观念而已,它不是实际存在的。我们在不分析的情况下,会以为“车”是现象界里的存在,但是一分析观察,会发现,现象界里只有车轮、车厢、车辕,根本没有一个叫做“车”的东西,对不对?
实际上就是说:凡是能够被分裂、分割的事物,都是概念法,都只存在于我们的观念当中而已,现象里根本没有它,那么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那些不可分析、不可分割的现象,就是实有的法、究竟法。
我们看下概念法的定义:
1 概念法:
(1)定义:并非实际存在的,而是人们想象或构思出来的东西。也就是说,它只拥有一个概念名字,现实中找不到它的实体,这种事物叫做概念法。
(2)所有的组合物,能够被分割、分析的事物,都是概念法。比如:森林、军队,甚至“人”、“有情”,或者“房屋”。因为它们都是由其它事物构成的组合物,现实中找不到一个叫做“人”或“房屋”的现象。
关于概念法,就讲这么多,它就是指一种现实里的不存在的东西,只有概念的存在,就叫做概念法。
下面我们看看概念法的分类,概念法的分类很多,我们就挑三个有代表性的讲一下。
(i)真实的概念:
我们学习佛法,修习内观,最重要的就是通过毗钵舍那的智慧观察,看到“自我”或者“人”,这种概念法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这就叫做“无我”,但是,概念法里,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叫做“真实的概念”。
什么叫做“真实的概念”呢?
举个例子:
“颜色”这种现象,是不是真实的存在?是。
颜色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现象,但是这种现象,它只是现象,它不是天生就有个名字叫做“yanse"的,那么人们为了认识世界、方便观察呢,就给各种真实存在的现象起名字,比如,就给颜色这种现象,起了个名字叫做“yanse”。
那么,我想问问大家,“yanse”这种概念,和它对应的那种现象,是一个东西还是两个东西?
两个。有同学说它俩是一个东西,那么我问你:当你说到“饭”这个概念的时候,你胃里有“饱”的感觉吗?要是概念和现象是同一个东西,那就太好了,你天天躺在被窝里,念叨着:钱来、钱来,钱就来了。
所以,大家要注意:颜色这种现象,和它的名字概念,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东西,我们称之为“颜色”的这种现象存在,“颜色”不存在,只是我们为了方便分别起的名称概念,我们就把颜色这种现象的名字,叫做“真实的概念”。
虽然所有概念本身都是虚假的、不存在的,但是像“yanse”这类概念呢,它有对应的现象存在,所以我们把这类概念叫做“真实的概念”,并非是说概念本身是真实的。
(ii)不真实的概念:
只有一个概念,根本找不到和它对应的现象的,就是不真实的概念了,比如,石女儿,兔角,自我,这些都是和“真实的概念”恰好相反的。
绝大多数概念,都是“不真实的概念”,只有很少一些概念,是“真实的概念”,等我们学习了“究竟法的种类”后,就会知道,真实的现象就那么几种,所以它们的名字也就那么一些。
不真实的概念:比如“人”、“房屋”,这些事物不在自然界中存在,那么给它们安立的名字,就是“不真实的概念”。
还有一些概念法,比较特殊,也举出来:
(iii)形状、空间、方向、距离、时间,这些都是一种概念,我们找不到与其对应的现象。
“形状概念”,事物的形状,是一种概念法,不是一种现象,为啥这样说呢? “形状”是一种自然界里的现象呢?还是仅仅是一种概念假法呢?
比如,音箱是正方体的,球是圆形的。我们在没有学习佛法的时候呢,会认为这些是现象,实际上,“颜色"才是现象,形状,是在颜色上假立出来的,通过颜色的深浅、明暗、差别,我们就假想出一个“正方体”,如果没有黑色的音箱和白色墙壁的背景的对比,以及黑色音箱的明暗差别,是根本谈不上一个“正方体”存在的,如果你们学过美术,就很容易理解这些,所以,颜色是究竟法、真实法,而形状,是概念法,不是真实存在的。
为什么修内观的时候,行禅的时候,要观察的是“脚的移动”,而不是“脚的形状”呢?
因为,“移动”是究竟真实法,“形状”是概念法,毗钵舍那(慧观)的对象是真实法、究竟法。
如果你修内观时观察概念法,那么对象就错了,你就生不起观智,而修奢摩他(定、止)时,是可以用概念法为所缘对象的,比如观三十二身分,就可以观察那些器官的形状。
再比如,我们修内观(毗钵舍那)的时候,观察脚的生起、下降的过程(生起、下降是移动,是真实法),同时我们标记:抬起、落下,标记的“抬起、落下”,是给那些究竟真实法起的名称,它们是“真实的概念”。如果,你观察起落时作标记,然后观察的对象变成了标记的概念时,就不是在修观了,而是变成了修止,所以,标记只是修内观的辅助,不要搞错了对象哈。
汉地坐禅,观呼吸的时候,是数数字的,那其实就成了修止了,不是修观。我们行禅和坐禅的时候,标记要准确,也是这个道理,有同学曾问:可不可以用1212来代替“起落起落”的标记呢?当然不可以,如果标记和现象无关,那观察对象就变成标记的概念或数字了,就不是修观了,毗钵舍那、慧、观的对象,是现象本身,是究竟真实法,奢摩他、定、止的对象,才可以是概念法,这里大家明白了吗?
脚抬起、落下的过程,是究竟真实法,是“风大”,风大是究竟法,“脚、脚的形状”,是概念法,不是究竟法,它是在颜色这种究竟法上假立的。
那么,“空间、方向、距离、时间”这些法,是概念法还是究竟法呢?概念法。这些都是在实有的现象上,假立出来的,比如在心法和色法的生灭变化上,假立时间。在色法的运动上,假立空间、距离,等等。其实自然界里,没有时间、空间、距离、方向这些现象,所以,他们叫做:空间概念、方向概念、距离概念、时间概念,它们统统都是概念法。
自然界里,只有颜色,没有形状,形状是我们看到颜色后生起的观念而已,同样的,自然界里,只有色法和心法的生灭过程,没有时间,时间是我们看到色法、心法的生灭运动过程后,生起的观念而已,空间、距离、方向,以此类推,都是在现象、究竟法上假立出来的观念而已。
比如,自然界里有“一分钟”这个现象吗?没有一分钟这种现象,也没有一公里这种现象,也没有东南西北这种现象,这些都是我们根据心法、色法这些究竟法制造出来的观念。这些可以慢慢消化,先知道它们是概念法就好了。概念法就讲到这里。
修习内观,就是为了见到究竟法,见到名法、色法,见到它们的生灭,见到究竟法后,那些对概念法的执着和误解就会被破除。我们已经了解了概念法,那么我们再来看看什么是“究竟法”。
2 究竟法(真实法)
究竟法也叫做真实法,是一回事儿,什么是究竟法呢?
它们是自然界里存在的事物,不是我们的观念制造出来的,不是我们推理、想象出来的。它们是自然界里真实的存在,它们的存在不依赖于概念和符号,与概念法恰好是相反的。比如,刚才说的:颜色,这是一种究竟法,还有:声音、气味,还有:嗔恨、贪爱,这些都是自然界里的现象,和我们的观念无关,这类事物就叫做“究竟法”。
你们可能会认为,只有颜色、声音这些色法才是究竟法。其实,除了色法,我们的各种心理,也是究竟法,能看的眼识,能听的耳识,是究竟法,同样的,贪爱、嗔恨,这些心理现象,也是究竟法,这些都是我们内观的对象。
有同学认为:先有个“人”,然后才有个“人的心理活动”,其实真相是:有心理活动、有色法活动,然后在心色上错误的认为有个“人”,不仅色法是客观现象,心法也是客观现象,它们都跟“人 ”、“自我”无关,我们不是一直都在讲:只有五蕴,没有人,只有名色,没有人。贪爱、嗔恨,属于名法,属于行蕴。所谓的“人”,是我们看到“五蕴”后,假想出来的东西,其实自然界里根本没有“人”这个东西,五蕴是究竟法,人是概念法,名色是究竟法,人是概念法。
既然,能够被分割、分开的事物,都是概念法,那么反过来就可以说:究竟法是不能被分割、分开的,它们是不可分的,明白吗?如果,这个法可以被分成几个部分,那它就不是究竟法了。还是跟“车和车的三个部分”的例子一样,由于“车”可以被分割成三个独立的部分:车辕、车厢、车轮,所以,“车”只是概念法,不是究竟法,自然界里没有“车”这种现象。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事物是究竟法,它必然是不可分的,因为一旦它是可分的,就成概念法了,对不对?对。
究竟法(真实法)定义:究竟真实法是可以直接被认知的事物,并不需要经过抽象的想象、推理才能认知它们。这种不依赖于概念就能存在的事物,叫做究竟法或真实法。
究竟法不是组合物,它不能被分割、分析,它是不可分的。
究竟法,就是指世界上真实存在的那些事物,它们是可以被“心”直接感知到的事物,心在感知它们的时候,不必经历任何概念的、抽象的加工。
其实究竟法的定义,看着挺晕,但是一说它们是哪些实际现象,我们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我们一直讲,世界上就有两种事物,是哪两种?物质和精神,在佛法里,它们叫做:色法和名法,但是,这只是凡夫所知的世界。实际上呢,世界上除了色法和名法之外呢,还有一种东西,啥东西呢?就是:涅槃,也叫做无为法。
什么是涅槃(无为法),我们先不管,我们学佛、修内观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涅槃”,如果“涅槃”是一个概念法,那我们还学佛干嘛?我们千辛万苦修到最后,是要得到一个不存在的东西吗?所以,涅槃也是究竟法、真实法。
好了,所以,究竟法一共有四种:心法、心所、色法、涅槃。那么世界上,一共就这四种法是究竟真实法,其它的都是概念法。
愿以此功德,永离诸愚人,随彼善知识,得证般涅槃。(念诵三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