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财富安全规划 5/100
隐形资产往往与遗产税和财富传承有关,人寿保险是一种隐形资产配置,相对于古董字画和智慧成果,也比较容易增值保值。
(1)人寿保险作为一份法律合同,没有统一的、公开的登记制度。即便是司法机关要了解一个涉案人的人寿保险,也必须要到与保单相对应的人寿保险公司方能查询,而且基于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保密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和组织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很难查询。
(2)人寿保险的免税性是其他资产配置很难替代的。人寿保险本身不是免税产品,而是被保险人出现保险事故后所产生的身故保险金。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和“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身故赔偿金免个税,未来即便开征遗产税,也不计入应征遗产税总额。这就相当于投保人支付保费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基于被保险人死亡,赔付给受益人一笔免税财产。
(3)人寿保险的相对私密性,具备了定向财富传承的属性。投保人在配置人寿保险时,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去确定终身寿险的受益人,从而实现生前定向赠与和身故定向传承的兼得。
在现实保单配置中,第一代夫妻做投保人的概率是非常大的,但如果被保险人尚未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出现须被执行的债务危机,保单资产和偿还债务的风险。因此,可以通过第一代夫妻赠与保费给成年第二代子女配置属于第二代的终身寿险,也可以考虑将第一代作为投保人、第二代作为被保险人的年金保险,在第二代子女成年后,将投保人变更成第二代,附以协议,定性为第一代对第二代金融资产的赠与。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代父母和第二代子女要书面订立第一代将保费或保单资产单方赠与第二代的协议,并明确和第二代的配偶无关。这既可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实现对第二代子女婚变的隔离,同时实现了投被保险人一致的保单构架,为指定的保单受益人未来获得不计入应征遗产税的保险金,做好未雨绸缪。
人寿保险作为主流的隐形资产,一定会在财富传承中实现金融工具和法律工具的裂变!
201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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