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贴结论:call, apply, bind把this的指向改变为call, apply, bind所传入的第一个参数
相同点:
1.都是用来改变函数的this对象的指向。
2.第一个参数都是this要指向的对象。
3.都可以利用后续参数传参。
不同点:
call()方法可以传递两个参数。第一个参数是指定函数内部中this的指向(也就是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第二个参数是函数调用时需要传递的参数。
call方法中的第一个参数是必须的,可以是null,undefined,this,但是不能为空.
apply方法的作用与call方法类似,也是改变this指向(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然后在指定的作用域中,调用该函数。同时也会立即执行该函数。唯一的区别就是,它接收一个数组作为函数执行时的参数。
apply方法的第一个参数也是this所要指向的那个对象,如果设为null或undefined或者this,则等同于指定全局对象。第二个参数则是一个数组,该数组的所有成员依次作为参数,在调用时传入原函数。原函数的参数,在call方法中必须一个个添加,但是在apply方法中,必须以数组形式添加。
call,apply方法是在调用之后立即执行函数,而bind方法没有立即执行,需要将函数再执行一遍。有点闭包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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