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一篇年前回家路上写的一点东西。
文章可能会迟到,但感动不会。
以下为正文。
昨天在一家面馆吃饭。一小哥坐我前面,他比我先来,吃完起身付钱准备走。小哥左手拿一个白色iPhone4(或S),右手递给老板娘一张一百。
老板娘露出尴尬的笑容,今天怎么都是一百的,没那么多零钱呐。这不回家么,换点零钱,换点零钱。小哥边说边笑,脸上的得意藏不住地往外淌。
我上下打量了一下小哥。小哥背着一个硕大的黄色帆布背包,背包右下角留有洗不掉的白灰渍;穿着黄色的帆布外套,不是新买的,但收拾得十分整净;再往下看,小哥脚踏一双崭新的Vans帆布鞋,经典黑白配色那种。
可能是小哥比较偏爱帆布类衣物,也可能是帆布类衣物比较耐穿。
小哥付完饭钱后转身离开。出门的时候,小哥往右微侧了一下脑袋,看了一眼新买的鞋子,然后大步离去,像足了每次穿新鞋的我。
他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脸,但想必是开心的。
还记得读高中那会,我每次回家总会邋里邋遢的。头顶一个大油头,换下来的衣服够老妈坐在小板凳上搓一上午。
这样一身野人装扮,每次回家都能博得老妈十足的同情。这么做的好处是:第一,我没衣服穿,可能需要买新衣服;第二,我学习肯定很用功,没时间洗衣服。
但是也有一些坏处,就是,被女同学嫌弃。
管伟成,你能不能换一件衣服,衣服都被你穿变色了。(我当时穿的纯红羽绒服,被我穿成了黑红条纹配色。)我只好笑着说好,然后迅速逃走。从那以后,冬天的衣服我就只穿黑色的了。
到现在回家,每次我都会把自己打扮得像个靓仔。一旦家里还有发胶发蜡,我可以把吹风机吹得冒烟。还好我没买,这就让我省下了买发胶发蜡和吹风机的钱。
读书的时候,总喜欢邋里邋遢,好让爸妈可怜;工作以后,总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好让爸妈觉得我在外面过得很好。
如果不是这样,我绝对会把我那件淘宝上158块买的黑色棉袄穿回去过年,而不是现在这身帅得一塌糊涂的军绿色长款羽绒服。(此处招收广告位)
随着年龄的增长,回家的做法在变,但是回家的喜悦不会变。而此刻,我正在回家路上,也正在享受这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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