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以来,耕者有其田,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农民可以自由的使用和买卖土地。
汉代的田赋又极其的少。规定十五税一,实际上只有三十税一,甚至有百一之税的说法。
田赋如此少,土地又是农民的命根子。可为什么当时的农民还要卖地,去助推土地兼并呢?
一,当时落后的生产力条件决定了,粮食产量低,又没有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平均三年就会有一个灾年。因此,农民的收入,除去口粮,剩下的不多。
二,人头税严重。人头税又分口赋和算赋。口赋,是7一14岁的少年儿童按人头纳税,每人每年23钱;算赋,是15一56的成年人按人头纳税,每人每年120钱。光这些加起来,就不少了。
三,兵役制度影响。汉代全民皆兵,没有专门的军队。从二十岁开始,到五六十岁,都要服兵役。兵役又分好几种:一种是到中央当卫兵,要一年。一种是戍边,这个是三天。一种是在原地方服兵役,一个月。戍边虽三天,但来回的路上要走半年。陈胜吴广起义,就是因为路上连降大雨,不能如期到达,按令当轩,因而起义的。
这三种兵役,除到中央当兵是公费,其他两种都是自费的。
四,除了兵役,农民还要服力役。力役就是每人每年要替国家做义务做工。
农民亲自服役叫践更,如果不去,必须交一定数额的钱代替,叫更赋。
你看,虽然说汉代农民拥有的土地不少,据说户均一百亩,田赋又很少,但人头税,兵役,力役,更赋,多的让农民无力承担。卖儿卖女的现象比比皆是,没的可卖了,就卖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然后给人当奴隶。从而让土地逐渐被地主兼并。
农民处在社会的最底,好多做法受当时的社会条件左右。卖地也是实属无奈之举。
任何制度都有利有弊,农民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初衷可能是利农,但其自由性,也逐渐沦为了伤农的工具。也许我们现在,土地归集体所有的制度,正是吸取了汉代的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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