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时候,我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做妈妈的乖宝宝,躺在妈妈的怀里肆意的撒娇,我想要什么妈妈就给我买什么,我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永永远远。长大后,发现人生很多日子都要单枪匹马地和生活作战,有时候还不得不把自己活成一只军队,一个人扮演小兵、军师、将军等多个角色,人生大部分时光都是一个人孤军奋战。
为了活下去,我们得像野草一样抓住每一点阳光和雨露,努力地向上生长,稍微放松放松,就会像不会游泳的狗一样渐渐地被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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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看《红楼梦》的时候,我第一感觉就是这些美女怎么那么脆弱,随便感冒发个烧就嗝屁,例如晴雯;咳嗽打个喷嚏就得病死翘翘,例如黛玉,被别人暗地里骂几句,就活不下去了自杀,例如尤二姐。对比这些如花为肌肤,雪为肠的娇弱女子,我更欣赏出身卑贱,但勇敢顽强,活得像一朵铿锵玫愧的贾府三小姐——探春!
01 探春的出场:顾盼神飞,见之忘俗
《红楼梦》里探春的出场在第三回,林妹妹进贾府,众人拥着三位姑娘介绍给林妹妹,其中对探春的描述是这样的:
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鹅蛋脸儿,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
从上面这短短三十来字的描述,可以看出三点:
第一,探春长得很漂亮,身材高挑纤瘦,削肩细腰,鹅蛋脸,符合古代美女的标准。
第二,探春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很多时候我们看美女都是从眼睛开始。俊眼修眉,顾盼神飞,这八个字,把探春的灵气表现得淋漓尽致,相信她的眼睛不但大大的,而且还明亮有神,否则怎么会左右观望的时候,目光炯炯,神采飞扬呢?
第三,探春很有学问,看过很多书才会文采精华,见之忘俗。探春出色的文采在宝玉给黛玉取字“颦颦”的时候,她问什么典故,就可以窥见她是一个博览群书,又热爱探索的才女。
从《红楼梦》后面的章节中也可以看出探春不仅仅是贾府的颜值担当,而且她还是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组建海棠社,改革大观园,这不是一般女子所拥有的魄力和勇气,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她是一个政治家、革命家。
这样一个长相俊美又才华横溢的姑娘,难怪贾府的下人们都敬佩不已,在第六十五回,尤二姐向贾府下人打听贾府人员结构的时候,兴儿把二小姐迎春比作木头,把三小姐探春比作“又红又刺人”的红玫瑰,说明在他们眼中探春好看但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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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探春的顽强: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摆脱命运的枷锁
兴儿也说了,三姑娘好是好,可惜没有生在太太屋里,偏偏是庶出,生在了人人都讨厌的,黑心肝的“赵姨娘”肚子里。
探春的出生是她摆脱不了的枷锁,在那个讲究嫡庶尊卑的年代,嫡女可以做皇妃,可以继承爵位,哪怕像贾珍那样好色无德的嫡子都可以袭爵,而探春再怎么优秀,在众人眼中也只是一个没有前途的庶女。
尤其是想到自己那不争气的亲娘,探春就悲从中来,把平常那争强好胜的心灰了一半。“辱亲女愚妾争闲气”一回,可以看出赵姨娘不但心狠手辣能对宝玉凤姐下死手,而且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也能冷血无情到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毫无一点人性可言。
有人说,探春在凤姐生病后掌权的时候,不照顾照顾自己的亲舅舅,六亲不认的行为未免太冷血。笔者认为,感情都是相互的,如果赵姨娘平常如果真心疼爱她,把对贾环一半的关心和宠爱分给探春一点,探春又何必一定要在王夫人那里寻找一点类似亲娘的安慰。
换一种思路,如果探春在知道赵姨娘是个什么货色的情况下,还一味地愚孝,她能在吃人不见血的宅斗中活下去吗?
所以,她的战队与其说是一种精明的选择,不如说是一种明哲保身的无奈。
为了能在人心剖测,豺狼虎豹的贾府生存下去,探春选择了唯王夫人、贾母是瞻,当贾母误会王夫人别走用心的时候,只有她勇敢站出来为王夫人发声,在八月十五众人陪着贾母赏月的时候,只有她在众人都鸟兽散后仍坚持到贾母催她才离开。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皆文章。探春的精明圆滑既是为了保全自己,也是为了给自己投资。正是因为她的出色和孝顺,贾母才在王妃面前独独推荐了她,而没有推荐没有主张软弱任人欺负的迎春。
迎春后面种种无为的举动惹恼了邢夫人,贾赦等人,被他们草草地许配给一个人面兽心的“中山狼”,最后被摧残蹉跎致死。相反探春的结局要好很多,她虽然远嫁,但是所嫁得是他父亲贾政的熟人,而且后面她还躲过了贾府被抄家的厄运,等到海乱结束,她得以平安地返乡省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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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贾府其他的姑娘来说,远嫁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一种悲剧,估计她们都活不下去,直接郁郁而终。而对于顽强的探春来说,她能做到能屈能伸,忍辱负重。
有一种女人,她不依靠任何男人,都能活得潇潇洒洒,这就是探春。
她自己就是一个小小的世界,在抄检大观园的时候,她能单枪匹马地恶势力做斗争,在遥远的海疆,她也能忍受孤独,像沙漠玫瑰一样慢慢等待雨季的到来。
03 探春给我们的启示:顽强的女人敢于和生活孤军奋战
《红楼梦》里探春的判词是: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逢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判曲是《分骨肉》: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表面上曹公似乎也把她划为悲情女子之列。实际上探春的远嫁是一种超脱的智慧。
探春的绰号叫做“玫瑰花”,在她娇艳的外表底下有着一颗不想受人摆布,时时刻刻保护自己的心,也藏着一份遗世独立,与众不同的清醒与骄傲。
探春之前就说过: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所以探春的远嫁,而是如昭君出塞一样忘我的奉献,走出自我的舒适圈,为边境的安稳,家国的平安贡献一份力量!所以最后她擦干眼泪,大气的安慰家人,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从今以后,你我各分两地,你们要保重身体,不要牵挂我!
《围城》里钱钟书说:须时刻想家,不可一日恋家。太过于恋家的人,总想在父母的羽翼下生存的人,是不能成就事业的。人生很多时候都要靠自己孤军奋战,人生很多时候都是孤独的,只有把自己活成一个可以随意调节的多边形,才能不被世界打败。就像现在的年轻人,独自一个人去外面求学,独自在陌生的城市打拼未来,之所以他们如此选择,就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理想!
探春明白这个道理,她无怨无悔地离开了家人,独自去了人生地不熟的远方,开创自己的未来,在另一个地方生儿育女,播种幸福和希望。她是一个值得敬佩的孤胆英雄,是一个见过人生的残忍,还能热爱生活的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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