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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锦还乡

衣锦还乡

作者: 圣洁1 | 来源:发表于2021-10-10 03:04 被阅读0次

    “火炎回来了,带着他的老婆和三岁的儿子,分三天拜访老家的五队,六队和七队。”十月三日中午,散人告诉我。

    “你的意思,村里人对他有看法,觉得他是在炫耀?”

    “是啊!他如今带着宝贝儿子回老家,村里那些人,各种说法的都有。”

    “六七年没回老家,如今五十岁得子,带儿子回老家认祖认宗,同时遂了思乡之情,也正常。没必要和村民一般见识。谁人背后不被说道,只要自己的初心是对的,没必要管别人的嘴巴。”

    火炎是散人小时候的邻居,大散人几岁。他初中毕业那年,家里一年死去了四个人:祖母,妈妈,嫂子,姐姐。而且嫂子去世时,怀里还有一个奶娃在吃奶。

    据散人说,他家发生这一系列事情后,感觉他家在闹鬼,尤其是厨房那块,感觉有鬼在打架,总是很闹腾。使得村子里没人在晚上,敢走近他的家。

    那一年,火炎也在犯病,腮腺炎频发,右腮经常肿着。他还得中耳炎,导致他的耳朵里总有绿色的脓水流出。而且人也变得神神叨叨,他总是拿着一个录音机,叨叨着英语单词和句子。因为他嘴巴里总在念经一样的说着啥,村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除了散人以外,没一个人觉得他正常,都觉得他有神经病。

    由于他的英语成绩一直很好,那时候农村英语老师奇缺,就被二十里开外的一个中学要去了当英语老师。

    当了两年英语老师后,村里征兵,他报了名。

    若干年后,他说:我真得感谢征兵体检的那个耳科医生,他问我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我说是农村的。他就告诉我,别人问我耳朵有没有问题,让我什么话都不要说。我年轻时得了中耳炎,我知道我的耳朵在应征的时候过不了关。但是这个医生,是我生命中的贵人,如果没有他的网开一面,我就不能当兵了。

    当兵入伍后,由于他写得一手好字,被部队政治部领导看中,要求留下来,所以,他做起了文秘工作。

    然后,他开启了读书生涯。先考取了中专,读了三年,再就是考本科,在北京解放军艺术学校就读,又加上英语和一直进行政治工作的优势,顺利考上了大连海事大学的研究生,主攻马克思主义哲学。

    然后他的仕途一直开挂,先在部队任职职位很高,接着转业进入某省省会国家安全局,直属国务院管辖。

    官场得意,但是情场不如意。刚入伍那年,有个初恋,女方在镇政府工作,由于异地,再加上他经济条件差,导致分手。

    25岁的时候,火炎在海南碰到了一个美貌的福建女人,两人一见钟情,27岁那年喜结连理。

    婚后,十几年没有生育,于是在福建,女人的老家,抱养了一个女孩。

    2019年,五十岁时,他喜得贵子。

    “一开始,我觉得我的名字不好,太俗气。村里人名字大多数含有清啊,军啊,华的,我的名字却有这么多火。没想到大俗就是大雅。”

    “是啊是啊,一个火就能燃烧,您这四个火,还带有万这个姓氏,那是火到天上了。”有一次他跟我谈到他的名字时,我跟他开玩笑。

    火炎念念不忘他应征入伍体检时那个医生的网开一面,说那个医生就是他一生的贵人。回老家,还去找过那个贵人,多次寻找,都没找到。

    那个年代,城里人可以接替父母的班继续吃皇粮,农村人想跳出农们,就少了这个门道,除了读书就是当兵。

    可见,做事还是不能绝对的讲原则,要具体事具体对待。如果那个医生一严格,火炎的人生就要改写。他在农村就是一个没爹没妈,腮腺炎中耳炎的病犯着,时刻充满忧伤的人,连生存都有问题,更谈不上讨老婆。人生有太多偶然也有太多巧合啊!

    如今,他踩着孙悟空的步伐,人生来了几个腾空的翻斗云,官至厅级。他的逆袭,他的喜悦,他的对乡土的五味杂陈的怀念,那个只剩下老弱病残的村子里谁又能体会他的心情呢?衣锦还乡也正常,至于炫耀,还是不要这么x眼看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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