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已经成为城市居民丧失幸福感的罪魁祸首!
年轻人如何才能拥有一套房屋,首先需要一笔首付款,首付款需要父辈十年的生活积蓄,然后还月供,二十年的月供是年轻人不得不扛起的债务。年轻人购买第一套房屋的平均年龄是27岁,那么在47岁,才能对一套房屋享有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
如果我们需要二十年才能对一套基本生活需要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公民个人还有财产权吗?你有的只是负债,而不是财产权。
市场经济真的是无形的手吗?是谁导致了房价居高不下,并且节节攀升?我们不普通人应该做点什么呢?
在我们年近五十时,身体状况急剧恶化,上有老、下有小,医疗和子女教育基本上消耗掉了我们积攒三十年的储蓄,到五十五岁和六十岁时,我们还有什么?
良好的社会制度需要多数人获得相对平均的财富,多数人获得生存的权利和继续发展的能力,如果社会制度仅仅保证了少数人迅速囤积财富,保护少数人的特权,使大多数人陷于匮乏、贫穷和依附的状态,我们需要改变现行的经济运营模式。
法律保护谁的利益?法律仅是用来保护富人的富裕和权势吗?
穷人连最基本的房产都没有,你还需要保护你的财产吗?给你财产权你还有什么用?翻看一下我们的物权法,当国民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物权法还有什么意义吗?
通过日常劳动所创造财富才是财产。祖先留下来的不属于财产,财产不应继承而来。应该对财产收取大额的遗产税。因为穷人没有财产可供征遗产税,贫苦大众希望争收遗产税和财产税。通过征税可以获得财产的重新分配。富人不希望征收财产税,因为没有人愿意将自己财产拿出来和别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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