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恩借圣经中大卫和参孙的典故反思了由感情生活带来的背离神之后的忏悔。如诗篇51:14-15:
科恩是个大众情人,所以反思忏悔感情纠葛是他经常做的事情。
Hallelujah,哈利路亚,希伯来语,意为“赞美上帝”。这首歌是民谣诗人莱昂纳德·科恩1984年写的,被认为是流行音乐最美的旋律之一.缓慢的调子似无望的人在向上帝祈求.在那时期他完全投身到信仰怀里。所以他的演唱比较平淡。或许说有一些简单, 但是这简单里却试图酝酿着巨大的能量.所以人们从不敢否认这首歌与唱的完美。此曲【HALLELUJAH】旋律哀怨低徊,结构上又近似循环式圣诗体,高潮咏唱部分极度舒展,给人如同沐浴圣主光华的感受。科恩主唱的版本,充满磁性的低音,低回饱满的吟唱,使人听后犹如在饮一杯香醇的美酒.....
在中国教育体制内长大的人 都自觉地把神从思想中阉割掉。任何试图翻译理解Leonard Cohen的作品 又把信仰因素排除的 都是有问题的
信仰和灵修是科恩一生的主题 关于信仰。
特别是圣经旧约的典故引用在他的作品中比比皆是。首先Hallelujah一词 是音译希伯来语הַלְּלוּיָהּ的音译 有两部分组成,Hallal意为赞美 Jah是指上帝名字雅威(YHWH)旧译耶和华,犹太人不直称上帝的名字 用Adonai代替 英文为Lord 中文为“主”
因为基督教所尊的上帝是同一位上帝 所以哈利路亚在基督徒中沿用,
Leonard Cohen的Hallelujah发表在他1984年的专辑Various Positions中,同专辑还有经典的Dance Me to the End of Love",科恩创作Hallelujah用了三年 写了80余段歌词。
当他沦落在纽约的一家旅馆里 穿着内裤坐在地板上修改完成,词中多处引用圣经旧约的典故,包括士师记Judges中参孙Samson与大利拉Delilah的故事("she cut your hair")和撒母耳记下2Samuel中大卫David与拔示巴Bathsheba的故事。
另附上科恩在2012年发表的专辑Old Ideas中的Amen,Amen也是希伯来语אָמֵן 意为诚心所愿 So be it; truly,
歌词中仍是对圣经的引经据典,和对人生世界的看法,求不了解科恩的信仰和《圣经》的人们不要误读
最爱其中的一句:When the filth of the butcher
Is washed in the blood of the Lamb
当屠夫的污秽
被神的羔羊之血洗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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