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更鸟只是哼唱着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处于经济大萧条时期,在南方有着一个种族歧视严重的梅科姆小镇,小镇上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们,他们几代都居住于此,彼此对各个家族以及人们了然于心,有主人公芬奇家族,不喜与人交往的拉德利家族,不愿拿人一分一厘的坎安宁家族,住在垃圾场旁靠救济金度日的尤厄尔族,同时还有温暖慈祥的莫迪小姐,长舌妇斯蒂芬妮,尖酸刻薄吸大麻的杜博斯太太,还有如卡波妮一样的黑人群体。
作者以八岁的斯库特作为第一人称,通过她的视角来展现一幕幕小镇的故事,斯库特与哥哥杰姆以及朋友迪尔,三个小伙伴也在经历的一件件事情中成长。虽说斯库特才八岁,哥哥也才十三岁,但他们的父亲也是本书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对他们的教育给我的印象最深,他正直善良、勇敢冷静、是非分明,真正做到了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他是一个平凡的律师,一个平凡的父亲,却用自己的认知以及秉持的难能可贵的品质身教言传的将其传承给自己的子女。他是慈祥的父亲,也是可深夜谈心的朋友,他不会墨守成规要求女儿一定要做个淑女,他用他的沉稳与冷静来告诉孩子们学会去面对人生的成长难题。
全书以怪人拉德利开端,以善良拉德利结尾,中间穿插着莫迪小姐的房屋着火,给杜博斯太太读书等,最主要的是主人公为黑人汤姆辩护的事件。
莫迪小姐的房屋在一场大火中化为灰烬,可她却没有悲伤,而是很轻松的一语化解,我早就不想要这个大房子了,在她眼里,这些都是身外之物,只要内心富有,一切皆可得。莫迪小姐虽年过半百,但她冷静、慈祥,对斯库特如朋友般关爱,让我在她身上看到了淡然与从容,反观自己,是否能做得到呢?
杜博斯太太是位尖酸刻薄的老太太,每天躺在门口的摇椅上对路过的斯库特及哥哥破口大骂,说着父亲的坏话,说着芬奇家族被他们给毁坏的恶语,哥哥一怒之下拔掉了她的花草,换来的是赔礼道歉以及每天放学后给她读书的惩罚,每天读书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哥哥才知道,这是杜博斯太太在戒掉毒瘾发作的时间越来越长,最终在哥哥的读书陪伴下,杜博斯太太在死前成功戒掉了毒瘾,如她所愿干干净净的离开人世,她在离世前送给了斯库特一个装着一朵小花的盒子,花朵那样的纯净,相信她是不留遗憾安心的离开。哥哥杰姆也在这次时间中完成了从一个小男孩在大男子的心里转变。在杜博斯太太恶语相向的日子里,父亲从来都是面带笑容,无论对方怎么辱骂,依然每天打着招呼,甚至让自己的两个孩子必须去读书。现实生活亦是如此,如果别人用侮辱性的字眼来骂你,并不能贬损你的人格,那只能让你看到,骂你的人有多可悲,他的谩骂并不能伤害到你。
黑人汤姆被尤厄尔家控告强奸被关押,主人公作为其辩护律师在强大的压力下,依然竭尽全力想要汤姆被无罪释放。在那个有着严重种族歧视的时代,无论有多少证据证明他们是被冤枉的,最终都以败诉而告终。在他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这些事情很丑陋,可现实生活就是如此。因为在那些白人陪审员中,黑人即是罪,就算有为此感到不公与愤怒的白人存在,终究改变不了结局。三个小朋友在面对庭审结果的时候,哭泣、愤怒、不解,但也无可奈何,汤姆最终在逃狱的时候被击杀身亡,他已看不到任何希望,只想拼尽全力再回家看看他的孩子们,哪怕为此丢掉性命。
父亲在为汤姆辩护的时候,几乎全小镇的人都持反对意见,也影响到了孩子们的生活,但他依然义无反顾,在明知没有胜诉的情况下殚精竭虑。勇敢是什么,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本书中有两只知更鸟,一个是黑人汤姆,另一个是怪人阿瑟先生。
知更鸟汤姆没有任何坏心,但人们却杀死了他,知更鸟阿瑟先生也没有坏心,他只是把自己封闭在家里不与人来往,但他却悄悄的送了小礼物给斯库特和他的哥哥,甚至最后还救了他们的命,斯库特从一开始对他的害怕,在父亲的引导下,最终牵着阿瑟先生的手走在夜幕下,她能感受到这个怪人的善良与温暖,也明白了他为何将自己封闭在家里长达25年之久。这件事告诉我们,永远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清事实。
有种勇敢叫坚持,有种善良叫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依据心中所想,坚持正义与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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