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
通过前期了解,大概知道这本书是介绍美国的一本书,作为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共享,越来越融合的世界,每一个人想要更好的生活和生存下去,都需要认识这个世界,而认识世界,对于当代而言,无论如何是避不开美国的,就像深阅读一书所言,你要去经历事情是很困难的,是要花费很多时间的,而读书,却可以帮助你迅速完成这个过程,正是基于这个目的,所以从今天开始阅读这本书。
我想既然是介绍类书籍,再未有一个全面了解之前,所有的评价和评论都是不负责任的,唯一应该做的,是记录对自己触动的话,和疑问的地方,以便后期重新审视并加以总结。
关于美国人的价值观:
美国青年不会在打工时,因为觉得自己“屈才”了而痛感命运不公,怨天怨地或自怨自艾。对一个临时工作,他们只在意工资的高低,一点没有什么贵贱之想。
(为什么会与中国人价值观存在差距:路程的距离也造成了理解的距离,对于双方都是如此。而站在误解和隔阂中间,不论想对其中的哪一方讲清另一方的故事,都是有困难的。真实的故事也会造成不真实的印象。)
存在于美国移民(或者说美国第一代移民脑海中的困惑,也可称为美国的困惑):
移民们的各自母国,常常热情地发出呼唤,呼吁他们“离乡不离土”,“把根留下”,一个国家,能够念念不忘它的“游子”,当然令人感动。但是,对于那些已经“游”得很远,以至于加入了新的居住地国籍的移民们,面对母国的频频呼唤,同时又面临走进陌生新大陆的诸多困难,往往前顾后盼,徒生烦恼,总是要莫名其妙地问出“我是谁”的问题来。
美国的困惑。他的居民乃至于公民是如此的“国际化”,你吃不准他们什么时候属于你,什么时候又突然不属于你。这里汇集了全世界最奇异和最纷杂的思想,最聪明和最零乱的思路,最清楚和最不可理愈的逻辑,最惊人和最怪诞的行为……,这一切原本应属于世界的各个角落,可是有一天他进入了你的国境,成了你的一员,他所附带的一切你就不能拒绝。全世界的问题都成了你的问题,全世界的麻烦也成了你的麻烦。
对于美国人的自由,作者理解为(法律上的“不自由”或者说的有代价的自由):
美国法律的触角几乎伸到每一个角落。
中国人的“虐待”概念,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主动性。但是在美国,这只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不考虑动机,只察看行为和后果的。(意识深处与中国人有本质的区别。)
〔在美国多如牛毛的法律之下,我们发现,当中国人常常以“好”,“不好”,“坏”这样的字眼去作道德评判的事情,在这里往往是通过立法尽量把它归入法律的范畴,并且使之深入人心。〕
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些疑惑,是什么完成了中美法律意识和体系上的区别,为此我在知乎查得结果,先放在这里,以便日后再深入思考〔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美国使用的英美法系,即判例制,我国大致沿用的是大陆法系制度,即成文法〉,没有好与不好之分,只有是否契合该国社会和国情之分。〕
为什么美国与中国有如此之大的差距,我想应从历史中去寻找答案。
建国者们似乎对英国政府统治下的前车之鉴尚且记忆犹新,而且深痛恶绝。对于“中央政府”这个玩意儿依然疑虑重重,他们生怕逃出虎穴又落入狼口,生怕美国人民重新丧失他们刚刚得到的自由。也许你会说,这回该是轮到他们自己建立政府了,只要他们自己下定决心“施仁政”,不就得了,有什么可犯难的。但是,他们似乎认为事情并不那么简单。他们认为,国家机器自有它自己运转机制。只要建立起来,它就会成千上百年地运转下去。万一走上歧途,小小百姓根本很难与之匹敌。
他们从与英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深有体会,政府是可以随时调动包括军队在内的强有力手段的,而人民是势单力薄的;政府是由一大批精英组成的,而人民松散的,水平参差不齐的;政府是可以调动上千亿来自税收的财富的,老百姓手里的小钱是干不了什么的。如果没有一种制度上的保证,那个原本期望是为人民效力的联邦政府,轻而易举地就可以做到金蝉脱壳,变成一个临驾于人民之上的怪物。到了那个时候,再想要“扭转乾坤”就太吃力了。因此,在制造这个巨兽之前,他们只觉得自己是在面临一场巨大的挑战。
自由除了质的定义,还有量的测度。在不同的时代,自由所经受的冲击和支付的代价是不同的,人们的认识程度和承受能力也是不同的。当必须支付的代价超过了承受能力,人们往往会选择放弃一部分自由。自由和代价是两个分不开的话题。
有此原因,美国确立了三权分立制,即行政、司法、立法。行政权力的代表是总统,司法权力的代表是法院,立法权力的代表是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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