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年,中加两国将完成第一次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互换!届时海外信息全部透明化,也就是说,您老人家的隐秘财富很可能即将“裸奔”...
到时候,不管你是持中国护照的留学生、加拿大永久居民还是已经入籍加拿大,
一不小心都有可能从现在的吃瓜群众变成“偷税漏税”的主角,
一旦被抓包,被罚、被拘...
后果不堪设想,想起来都让某些人觉得心惊肉跳。
那么,这次中加互相交换的到底是些什么信息,海外华人在日常生活中又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这还得从去年说起,2017年,中加两国同时放大招。1月1日起中国实施新开户程序。同时,2017年7月1日起,加拿大各金融机构需收集非加拿大居民的账户信息,报告给加拿大税务局。两国将于2018年实行信息交换。香港和澳门地区也会在2018年启动税务信息交换。
话说中国国税局表示,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在本机构开立的非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进行识别,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定期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相互交换信息。
根据这一办法,中国将通过国际信息交换获得中国税收居民在境外的账户情况,同时也会将非中国税收居民在中国的账户信息提供给相关国家(地区)。
说的通俗一点吧,如果你是中国的税收居民,又把收入存到了境外比如加拿大的账户里,以前中国政府是没办法知道的。可今后,如果你被加拿大或海外其它有关银行识别为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s)了,它就会把你的信息转交给中国税务方面。
同样以加拿大为例,如果是你是加籍华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是在加拿大停留超过一定时间的华侨,只要根据加拿大法律已成为当地税务居民,你存在中国的收入也会被中国方面告知加拿大税务机构。
根据《管理办法》,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已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备受关注的境外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的执行时间也有了定数,中加都将于2018年开始对外交换涉税信息。而且,香港和澳门地区也会于2018年启动信息交换。而且,此后每年都会交换一次。
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该如何界定“中国税收居民”吗?根据中国税法,“中国税收居民”中的个人是指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中国税收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即不属于中国税收居民,应在账户被调查之列。
需要强调的是,外籍华人、已经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者,或者在境外停留超过一定时间的华侨,如果根据所在国(地区)法律已经构成当地税收居民,即不属于中国税收居民。
在加拿大,财务信息交换所涉及的则为“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s)。在加拿大,任何国籍的人只要在该国居住满183天,且不主动申报成为“非税务居民”,则他就是“税务居民”。以留学生为例,他们在加拿大学习生活一两年,每年报税,他们就是税务居民。所以,“非税务居民”既可以是留学生、游客,也可以是枫叶卡持有者甚至加拿大公民;同样,绝大多数枫叶卡持有者和留学生几乎都是“税务居民”。
据报道,该项账户信息交换不需要获得账户持有人的批准,金融机构也不会事先通知账户持有人,即是说将悄无声息地自动进行。不过,假如你向银行查询,银行还是会如实告知你税务信息是否已被交换给居住国。
说了那么多,在信息开始交换之后,对我们具体的生活影响到底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公号华人老板的分析。
对留学生
新政出台之前
以前国内父母给你打钱。不管一次汇款多少,顶多就是国外这边的银行问一下,最多最多要求你出示一下父母的收入证明
新政出台后
今后你父母给你汇的每一笔钱,国外银行都必须将汇款信息直接传递给中国的相关税务部门。
对海外华侨
海外华侨指的是有中国国籍,但在国外长期居住的中国同胞
同时持有国外居留卡 + 中国护照
现在,这部分人可能最惨,因为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政策判定为:同时是两个国家的“税务居民”
即:双重税务居民
按照现行政策:
双重税务居民将必须向两个国家都开放银行账目,变成完全的“透明人”。
比如,加拿大是要求税务居民申报自己的海外资产,并依法报税的。
今后如果你在国内卖掉一套房子,那你国内的银行账户一下子多出了几百上千万,这个事儿将自动报给加拿大税务局,如果你自己申报了这笔海外资产并依法纳税了,就没有问题。
但如果你没申报,也没纳税,那对不起,就要启动法律程序了。
所以,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老老实实纳税吧,要不麻烦可能就真的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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