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与医生这两种职业有许多相似之处,社会关系出了问题要找律师,身体健康有了毛病要寻医生。
常言说:医不叩门。在我看来,律师也应守株待兔,靠口耳相传来吸引客户上门。
在互联网时代,也许我的这种观念已经落伍,但是我发自内心认为:刑辩律师最好的营销手段仍然是踏踏实实做好手头的案件,服务好已经付费的当事人,把心思花在如何办好案件上就是最好的营销。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酒香不怕巷子深”这些至理明言,现在仍不过时。
“穷居闹市无人问,富贵深山有远亲”,这是人性使然,当然这里的穷富不单指有钱无钱,从律师职业的角度看,一无所长谓之穷,身怀绝技谓之富。
做好了案件,自然有人会为你宣传。年轻的同行们,如果您相信这一点,那就别再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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