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的王三,是个无恶不作的大坏蛋。太守董怡曾上任后,第一个就要捉拿王三,王三连忙躲了起来。
王三有个弟弟叫王仔,是武进的生员,正在娶亲。新人刚刚入门,差役抓不到王三,就把王仔给收押了。王三知道家属都已经走了,抓捕的人也稍微懈怠了,就晚上溜到弟弟的房间,冒充新郎,和弟弟的妻子成了亲。
第二天升堂,太守看到王仔是个柔弱书生,可怜王仔无辜,而且正当新婚,就放王仔回家,宽限一个月再捉拿王三。王仔回到家,安慰妻子,妻子这才知道王仔是新郎,昨天晚上一起同床共枕的是王三,羞愤之下上吊自杀了。
王仔的岳父家前来吵闹,但又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也知道并不是王仔的罪过,只能说,我们家陪嫁的衣物饰品,一定要全都放到棺材里一起葬了,我们才罢休。王仔的父母也非常悲痛,连声答应下来。
王三听说了这件事,又起了歪心思,等到下葬之后,又偷偷把坟墓给挖了。打开棺材,看到这妇人面色如生,就脱掉妇人的裤子奸尸。完了之后,又把妇人的首饰全都藏在怀里想要逃跑。忽然,空中一声霹雳,这王三被活活劈死,妇人却活了过来。
第二天早上,看管坟地的人把这些事写信送到了王仔家,王仔就把妇人接回家重新完婚了。太守听说了这件事,命人砍断王三的尸体,挫骨扬灰。
注解与思考:
一个人要卑劣到怎样的程度,才会像这个王三一样啊。这种作恶多端的人,活该天打雷劈。只是,上天的惩罚是不是也太晚了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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