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先来看看O2O商业模式的背景,O2O一词是美国TrialPay创始人兼CEO AlexRampel在2010年首次提出,他认为,O2O是“在网上寻找消费者,然后将他们带到现实的商店中,是支付模式和为店主创造客流量的一种结合”。然而,真正让中国人熟知的时间点是美团的兴起,美团的兴起不仅吹来了电商的革命风,同时也带来了O2O。随后电子餐饮行业沸腾不止。好了,不说废话了。
诸如美团的电子餐饮一面集成实体店的餐饮源,一面集成消费者。在其中充当了搭线供与需的信息整合平台。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千年不衰的问题:到底平台的商业价值如何实现呢?通俗点说:我该从哪一方收钱呢?房产中介在两边都收中介费那是基于房地产的的特殊性质,价格弹性优劣,其本身价格与中介费相比九牛一毛,而且房是生活的基本物质要求。而餐饮不同,一道菜本身就那么点利润,没有办法既满足消费者,又不剥夺商家的利益,还能自身盈利。所以这样的模式本质上不利于餐饮业,但是为什么不移植到别的领域呢?呵呵,别的领域都饱和了,或者说都已经处于成熟期了。所以电子餐饮就是块烫手的山芋,根本不是什么独角兽领域,那怎么办呢
——烧钱。
烧钱的目的就是使消费者充分体验到平台带给他们的方便,也就是对于平台本身产生依赖,引入平台的价值,来对平台产生利润,更像一种特殊的体验式营销。等到用户已经习惯这种模式,平台就可以对商户收取佣金,因为实体经济已经疲惫不堪了,发展实体经济不符合现在的市场需求了;也可以对用户采取会员制收费,这个必须在相对垄断的情况下,也就是只有一家电子餐饮成为龙头标志,从这场血战中杀出来。这也就是为什么滴滴快滴合并了,本质是一样的,减少竞争才能逐步紧缩对于司机们的补贴甚至向他们收取费用。到这个阶段,基本上就算是活了。换句话说,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以一定的实体经济湮灭所换来的。只有实体经济不能对电子商务产生威胁,电子商务才能兴起。而现在实体经济就在快速衰落,这是时代特征所带来的,我们无法改变。这个道理我个人认为是一定正确的。
但是,被逼到最后的商家与个体会真正的妥协吗?这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我不知道。我相信谁也不能肯定的回答。美团与饿了么坚信他们的平台黏性最终会获得胜利,所以他们缠斗不休,不到最后一步谁都无法知道结果。我在这只做个大胆的预测:商家和消费者最终会建立一个以各自为中心的免费平台。美团与饿了么将会消失。为什么呢?
互联网的大潮不仅吹起了美团饿了么同时还吹起了所有个人。十个人里就有八个会上网。每个商家都会寻找建立自己的平台,平台之间相连就成了大的平台覆盖绝对宽广的平台,并不需要美团饿了么。换句话说美团与饿了么只是掌握的更高的互联网技术才能有这个平台,最后这种技术会普及从而满足商户自身的需要。
从另一个角度看,美团不断融资一部分补贴给了商户和消费者,但是绝大部分还是作为运营成本也就是工资,平台运营成本诸如此类。也就是说融资的钱都拿去发了工资,不就是借钱然后合法的给自己发工资吗?感觉和洗钱没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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