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对于计算机不感兴趣,出了问题只会进行:刷新、换个浏览器、重启3步走的计算机白痴来说,这本书非常难读懂。第一章后半段开始介绍埃达的为巴贝奇的分析机相关论文作译者编注,就开始难懂。
相对于文中详细的计算机和互联网发展史,我更多地被奇闻逸事吸引。
比如bug最先被使用的原因是一只飞蛾飞进了计算机,导致计算机硬件故障;
第一批程序猿多为女性,因为当时的人们研究的重点纷纷放在硬件上,没有注意到编程会是这么重要的一项工作;
硅谷之所以叫硅谷是因为那里最早开始使用这项材料制作晶体管;
乔布斯偷了施乐的创意,而盖茨偷了乔布斯的;乔布斯气到跳脚:你怎么可以偷我东西!盖茨回答:我们都有一个叫施乐的富有邻居,有天我打算去他家偷电视,进门的时候看到你已经在搬了。
诸如此类趣事有很多,大概就是这些小插曲支持着我看完了这本书。
除了小故事,让我记忆较深的有以下几点:
1、生活的需求和意义才是创新的最好土壤
1937年这个神奇的年份,来自不同地方、不同专业、所处不同环境的很多人都开始做了同一件事:研发计算机的雏形。这些创新都建立在同一个基础上:加快运算速度。
2、创新和协作密不可分
历史进程中不乏创新者,有的成功了,但更多的是被淹没。协作,或许是一个提高成功率的办法。任何时候,互补,都是一件好事,不管是人与人,还是人与人工智能。那些无法与他人协作的优秀个人很容易失败,比如肖克利的半导体公司。
3、创新的过程从来都是一股年轻的新力量颠覆旧官僚体制的过程
个人电脑没有诞生在充斥男权与傲慢的施乐,而是来自一个破落市场的连续创业者的组装。
最后,书从一开始就讲到“艺术与科学的结合”,也由此结尾,作者认为正是艺术的想法才使得科技得意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个创新者都是由于对于未知、未来的艺术幻想,才使得人类的梦想逐一得到实现。
读书随记-《创新者》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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