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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流动金融负债与短期借款

5.2流动金融负债与短期借款

作者: Annig | 来源:发表于2020-07-16 02:55 被阅读0次

    1流动金融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含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债务,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应予以清偿的债务,以及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债务。流动金融负债的类型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流动金融负债的特点:

    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要求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企业从银行取得各种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归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短期借款利息的金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到期还本付息)或“银行存款”(按月支付利息)等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

    (2)案例

    按照一般的情况,商业银行是3个月计息、收息一次,而企业要每月计提利息,所以在短期借款一次性还本付息时,都是采用预提的方式预先提取利息额,计入财务费用。由此可看出,“短期借款”记录的只是本金,不包括利息;利息则要通过应付利息或者是通过其他科目另行记录。

    (3)短期借款的期末信息披露

    企业对短期借款的披露,不仅要披露借款的种类,还要披露关于借款的抵押、质押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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