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梳理了社保的作用,提到了社保保障的五大方面。分别是:医疗保障、养老保障、意外保障、工伤保障以及失业保障。
医疗保障主要覆盖的是医疗费用报销以及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待遇这两大块。
以厦门为例,大病医疗在社保范围内的报销规则究竟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据《厦门市大病医疗保险办法》第四条及第五条规定:
第四条 第五条第十九条
厦门市最新大病医疗保险办法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1日,也就是说,现行办法报销规则依然有效。
条款解读:
1. 厦门职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限额分别为50万元、40万元,加上疾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10万元,即每医保年度厦门职工、城乡居民综合保障水平分别达60万元、50万元。
2. 连续参保时间与大病医疗保险赔付待遇挂钩。连续参保时间越长,医保缴费越多,大病医疗保险赔付的钱就越多。这边提醒各位,医保一定不要断缴。
3. 连续参保时长对应大病赔付分3个档次。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大于12个月但未满24个月,以及24个月以上分别赔付第4条规定的50%、75%、100%。
案例:外来务工人员张先生于2018年11月来厦承包了城中村一栋民租房,成为了一名二房东。2019年8月大病一场,痊愈后花费11万元。张先生从来厦后自行缴交医保,最终医保会报销多少呢?
我们算来一算:
张先生是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类型为城乡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是3万元
起付标准线以上到10万元,城乡居民赔付比例是60%;
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8月,连续参保时长不足12个月,赔付占比为50%
综合计算:(11万元-3万元)万元*60%*50%=2.7万元。
这样算来,张先生生一场大病花费需要自掏腰包8.3万元,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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