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拆东墙补西墙这句话,不只是建房子的时候可以用来套用,连写小说的时候也有这样的情况。
今天写的一个情节是主角被追杀,结果我忘记了主角都得到了什么神秘的伏笔,当时埋下了伏笔没有做记录,这样一来就需要去前面的章节翻找。
写了一半觉得没感觉,在硬着写也只是凑数,于是就停了下来。
这几天都在看同一个作者写的小说,越来越发现别人的小说有很多优秀的地方,比方说每次主角拿到的新物品都会在后文用上,每一次遇到的事件都在推动主角往重点移动,每一次遇到的危险过后都有脱胎换骨的成长。
我写了这么久感觉很惭愧,这三个方面我都没有做到,不说埋伏笔的巧妙,光是制造事件让主角在冲突中成长就没做好,所以一定要给主角多找点麻烦,然后在解决麻烦的过程中进阶,最好这个麻烦还要与生命息息相关,让他不得不行动,没有退路。
现在又为看小说找到了光明正大的理由,记得曾经在书上看到一个观点,第一次看这本书是看情节,第二次看这本书是看哪里打动了我,第三次是揣摩作者的用意,每一遍的阅读都会有新的收获。
说起写小说这个问题,我还发现别人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每个人物都有特点,比如阴森森的笑容,不停咳嗽的老板,不停往嘴里塞东西的怪物,散发臭气的胖墩…
每一个特点都很鲜明,让你第一时间就能猜到正在描述的是谁,还有特别的对话也能带来这样的感觉,当读者猜对那个人是谁的时候,心里就有成就感,而作者的目的早已达到。
由此得出,想要设计一个好的人物不只是要有性格和外贸方面的特点,还有语言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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